(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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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白骅)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成都市促进旅游业融合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是在2016年实施的《成都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条例》提出了“规划建设”“业态发展”“支持保障”“服务管理”四大融合体系,形成了层级清晰、架构完整的制度举措。其中,“规划建设”为融合基础,旨在强化系统布局与整合资源,围绕“公园城市·幸福成都”打造文商旅体多业态融合发展城市品牌;“业态发展”为融合路径,旨在推动旅游业与多领域深度融合,鼓励创新模式,延伸产业链、培育消费增长点;“支持保障”为融合支撑,旨在聚焦资金、数据、土地等关键要素,完善投融资、空间利用、数据共享等配套举措,释放政策红利;“服务管理”为融合关键,旨在兼顾游客体验与安全保障,规范服务领域、强化监管刚性,推行旅游纠纷先行代赔机制,提升融合发展质量。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成都旅游业迈入法治引领、融合驱动、品质提升的新阶段。据了解,成都将以《条例》为遵循,持续释放文商旅体融合发展乘数效应,丰富高品质旅游供给,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让文商旅体融合成为城市发展新动能,让世界更好认识成都、拥抱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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