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四川甘孜州磨西镇人民政府、燕子沟镇人民政府、海螺沟景区管委会城乡生态局、海螺沟景区管委会文化旅游管理局、海螺沟景区公安分局再次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海螺沟辖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5A景区范围以外区域)开展登山、徒步等户外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朋友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封闭,全面封闭范围为海螺沟辖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即: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5A景区范围以外区域)。
▲海螺沟景区
封闭时间自2025年12月7日起实施,恢复开放时间及开放区域将经专业安全评估后另行公告。
管理要求称,封闭及管控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严禁进入上述区域组织开展或擅自进入进行登山、徒步、穿越、露营等各类户外活动。因生态保护、资源调查、应急救援等特殊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须提前向海螺沟景区文旅局(海螺沟户外运动管理中心)、海螺沟景区城乡生态局、磨西镇、燕子沟镇及相关属地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路线、时限进入,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因非法开展户外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各旅行社、户外俱乐部(运动组织)不得违规组织相关区域户外活动,引导游客遵守本公告规定;对按规定到开放区域开展户外徒步等相关活动,须严格向海螺沟景区文旅局(海螺沟户外运动管理中心)依规定报批报备。
公告称,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海螺沟辖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即: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5A景区范围以外区域),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风险与责任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当事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对违规组织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海螺沟景区
该公告与《海螺沟景区文化旅游管理局关于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同步执行。海螺沟户外活动手续报备地点:海螺沟景区游客中心一楼(海螺沟户外运动管理中心)。如有未报备未批准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的行为,请及时向景区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36-6668564。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从2025年10月起,甘孜州多地相继发布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和登山徒步等公告。仅是海螺沟景区相关部门,从10月起就至少发布了10次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和禁止在海螺沟辖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登山、徒步等户外活动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