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的章女士去当地一家游乐园时被拒,理由是该园区要求60周岁及以上的游客,需要至少1名监护人购票陪同入园,章女士对该规定表示不满,游客们对此也看法不一。老人进游乐园为何会有年龄限制呢?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其实,放眼全国,类似规定并不鲜见,天津欢乐谷、玛雅海滩水公园等场所均在入园须知中明确要求“身高1.5米以下的儿童及60周岁以上老人须由具有安全监护能力的购票成人陪同”。
站在经营者的角度,游乐园的担忧不无现实基础。园内复杂的游乐环境确实对老年人存在潜在风险。在株洲某海洋球乐园,一位看护孙子的何奶奶因池内海绵垫小块缺失,不慎踩在海洋球上滑倒骨折,最终引发了一场健康权纠纷。
更令人警醒的案例发生在揭阳某景区,一位64岁老人在准备登上“探险船”项目时,不慎踏空阶梯摔成十级伤残。法院审理认为,景区作为经营管理者,在老人游玩高风险项目时未尽到合理提示、告知义务。
这些案例背后,是游乐园对事故责任的深切忧虑,万一老人摔伤致残,无不凸显了老年游客在复杂环境中面临的特殊风险。
从法律视角审视,经营自主权不能成为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挡箭牌。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明确表示“经营主体拥有自主规定的权利,并未违反相关规定”。然而,当这种自主权与消费者平等权冲突时,便需要更精细的平衡。
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简单的“拒老”政策显然与这一精神背道而驰。
伦理层面的考量同样重要,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十四五”末,我国出游率较高、旅游消费较多的低龄银发人群将超过1亿人。在老龄化加速的当下,银发旅游已成为文旅消费的新蓝海,这些“有钱有闲”的老年人,正成为旅游市场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此庞大的群体,不应被公共娱乐场所拒之门外。
游乐园的“拒老”规定背后,可能隐藏着经济考量,通过强制陪护要求创造1+N的消费模式,一位老人出游,需多名亲属陪护,无形中增加了园方收入。这种商业策略虽在短期内可能提升收益,却可能失去老年游客的长期信任与好感。
破解这一困境,需要的是精细化管理替代简单化设限,与其固守僵化年龄门槛,不如探索更科学的解决方案。可参考其他行业做法,提供清晰的风险提示,由游客或其家人根据自身状况签署知情同意书,将选择权与责任归属明确化。这种尊重自主决定权的做法,既保障安全又维护尊严。
放眼未来,消除年龄偏见,代之以精准、灵活的安全管理,让老年人也能在游乐园中享受欢乐时光,这扇门后,通往的是一个真正友好、包容的老龄化未来。
安全不应是拒绝的借口,而应成为创新的动力,当游乐园开始为老人提供智能报警灯杆、无障碍通道和紧急呼叫装置时,3.1亿中国老年人才能真正拥有“老有所乐”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