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
通知显示,美的集团拟发行不超过6.51亿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完成在港交所上市后,美的集团将实现同时在港股和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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