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税务部门来调研,我们还在反映收购废旧品难以取得发票入账的情况,想不到4月份就有了‘反向开票’的政策。”贵州车多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人班先生说道。政策的及时调整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也在说明上级政策一直在适应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需求。
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2024〕4号),自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的,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政策的出台解决了长期以来资源回收企业收购废旧物品发票难以取得的问题。
作为资源综合利用的第一站,各类废旧物品收购企业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带动社会效益上起到积极作用。多年以来,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相关税收政策和制度,在推动可循环经济发展、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受益的多是大中型企业和制造类企业,“反向开票”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绿色税制”的充实和完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巩固了绿色经济的基础。
“我县有56家资源回收企业,都能享受该项政策,前期我们已梳理出可享受政策企业名单并点对点走访服务,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红利应享尽享。”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纳税部门负责人梁德华说道。(惠水县税务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