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川投能源(600674)报收于17.34元,上涨0.81%,换手率0.49%,成交量23.66万手,成交额4.1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川投能源主力资金净流出1424.6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11.12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235.8万元。
- 公司公告:川投能源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文件。
- 公司公告:川投能源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上市工作的提案报告。
- 公司公告:川投能源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包括深耕水电主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产融互动、持续稳定分红、提高信息披露治理等措施。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24.68万元,占总成交额3.46%;游资资金净流出1811.12万元,占总成交额4.4%;散户资金净流入3235.8万元,占总成交额7.87%。
公司公告汇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
- 审议情况:
-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终止分拆交大光芒上市工作,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文件。会议同意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分拆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2024年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5亿元,在川投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一年内及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上市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利率按签署借款合同时同期LPR执行。
-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提案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修订《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
-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会议召开情况: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
- 审议情况:
-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终止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田湾河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该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资金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本次修订有利于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规范、高效履行职能,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7日10点00分,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2025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
-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提案报告
-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其他人员。
- 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 登记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5年1月2日前收到。
- 其他事项:
- 联系方式: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主要内容:
- 深耕细作主责主业,全力推进项目发展:公司坚定巩固水电主业优势,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公司主要依托雅砻江、大渡河、金沙江、田湾河、嘉陵江等流域进行水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参股的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独享全国第三大水电基地开发权,对公司业绩贡献突出,已投产水电装机规模达1920万千瓦;参股的国能大渡河公司拥有大渡河干流、支流水电资源,已投产装机超1170万千瓦。公司控股的田湾河流域梯级水电站作为四川电网的优质电源点,总装机76万千瓦,具备年调节能力。公司目前拥有控股光伏电站3座,总装机共计28.4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广西省。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各清洁能源项目顺利开展,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推进壮大公司控股项目规模。
- 加强精细运营管理,强化增收控支水平:持续深化对控股子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坚持“一企一策”管理方针。对所属发电企业,一是做好来水的科学研判,精准控制水库水位,提高水能利用率,全力增发电量;二是及时关注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变化,加强电量营销工作,争取最优售电价格。对所属科技公司交大光芒,要坚持科创致胜信念,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在铁路供电、智能运维等领域继续巩固和提升自身市场地位。不断加强公司本部及各所属公司节支控支效率,一是贯彻落实好“成本管控专项行动”要求,扩大公司有效投资,严控公司业务成本、资金成本、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二是督促所属公司通过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存量贷款利率置换等多种方式压降财务费用。
- 提高产融互动,助力主业发展:公司自1993年上市以来,多次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公司发展革新。通过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票据和超短融等金融工具,有力保障了雅砻江、大渡河等流域水电资源开发,为公司的规模扩展、利润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也积极参与产业间的协同合作,成功入股三峡能源、中广核风电和中核汇能等新能源产业公司,助力公司分享新能源市场发展红利。公司将在确保股东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融资体系,继续优化创新金融工具使用,坚持产融结合,由融助产,由产促融。合理优化融资结构,通过债务置换等手段,全力压降融资成本,助力公司清洁能源主业发展。
- 持续稳定分红回报,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始终坚持把现金分红作为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吸引投资者青睐。自上市以来,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超140亿元,在四川省内上市公司和地方能源类企业中均位居前茅。2023年度,公司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的回报承诺,共计派发现金分红19.50亿元。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信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承诺。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和投资者诉求,科学论证,合理制定新一期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年度分红方案,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 提高信息披露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信息。充分使用公司对外披露渠道,确保投资者能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对外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也进一步提高自愿信息披露力度,提高公司透明度,切实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积极对外传递公司价值。确保广大投资者可以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从而提升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
- 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执行层级。2024年公司修订和新建了《投资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治理机制,确保公司内部制度及时与监管政策有效衔接。未来公司将继续结合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夯实规范化运作基础,降低治理风险。
- 风险提示:本方案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所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公告
- 基本情况:
-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和十届三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提案报告》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提案报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分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方案的提案报告》以及其他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分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 终止原因:公司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但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终止分拆交大光芒上市工作,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文件。
-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十一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的提案报告》,同意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工作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文件。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分拆相关事宜的事项已超出有效时限,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影响: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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