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邓铂鋆】
大家对“五险一金”并不陌生,它就像生活的“安全网”,守护着我们的工作、医疗和养老。2026年3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意味着社保“安全网”将升级——“五险一金”之外,新增“第六险”即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
“长护险”的全面铺开,补齐了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短板,堪称社会保障事业的里程碑。简单来说,“长护险”专门解决失能人员家庭的照护难题,可报销50%~70%的合规护理费,将推动我国形成“医疗+养老+护理”三位一体的全民保障网络,对千万家庭而言是实实在在的利好。
笔者关注“长护险”多年,亲历其十年试点,曾以普通群众身份向本地两会提相关建议并获评优秀“百姓提案”。如今看着“长护险”步入全国全面推行的关键节点,笔者既由衷高兴,也清楚这项制度落地生根并非易事。今天,笔者便抛砖引玉,和大家谈谈对长护险的见解。
照护之苦,已难再扛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我国数千万家庭的真实困境。“长护险”跻身“第六险”,核心是填补传统社保空白,解决失能人员尤其是失能老人的照护费用难题,破解老龄化带来的核心民生痛点。
下面这一组数据足以说明“长护险”的必要性:国家统计局2025年公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人达3.23亿,占总人口22.8%;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4200万,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突破4900万,平均每6名老年人中就有1名需长期照护。
国家卫健委2024年专项监测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轻度认知障碍患病率达15.54%,超20%存在轻度及以上认知功能损伤,80岁以上这一比例接近60%,且年龄越大发病率越高。高龄长者自理能力下降,必然在老龄化加剧的当下带来照护刚需的攀升。根据调查,从2000到2024年,城乡老年人自诉年老体弱需照护服务的比例从6.6%升至20.1%。
在无法生活自理的老年人之外,我国还有几千万残障人士,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无法实现生活自理。
而我国目前已有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不覆盖长期生活照料和专业护理。一名失能人员年照护费用约8至12万元,全部由家庭承担,对普通家庭而言压力巨大;家属为照护亲人往往需要请假、辞职,承受身心双重压力,还会造成额外的家庭经济负担。千万家庭的负担叠加,则是整个社会庞大的经济损失。
更不合理的是,因为缺乏专门护理保障,部分失能人员被迫“住院养老”——无需住院治疗却占用医院床位,既浪费医疗资源,也加重医保基金负担。
而且城镇化加速推进,人口跨区域流动频繁,养老格局已发生改变。2025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6.98%,流动人口常年超3亿,催生大量留守、空巢老人。民政部和国家老龄委数据显示,2024年末全国有1.8亿独居或空巢老人,“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及邻里互助传统已逐步瓦解。
同时,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截至2025年末,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仅30.2张,总量短缺且“冷热不均”——部分养老机构床位紧张,部分空置率超40%,供需失衡体现在总量与结构双层面。
我国养老格局为“9073”模式: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滞后,无法满足失能老人需求。此外,养老机构多依赖政府指令和道德号召,市场参与度低;优质的公立养老院床位紧张,民办机构水平参差不齐,进一步加剧供需矛盾。种种迹象表明,传统照护模式已行不通,需要“长护险”破局。
十年试点,为“第六险”筑牢根基
“长护险”并非突然出现,2016年人社部启动首批试点以来,已在全国49个城市探索十年。这十年试点搭建起制度框架、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国统一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试点成效显著,数据最有说服力:国家有关机关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长护险”参保人数近3亿,累计帮助330多万失能群众,基金累计支出超1200亿元,年均为每个失能家庭减轻负担约1.2万元,越来越多家庭感受到政策温暖。
制度建设方面,试点期间出台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服务项目目录,确立“以失能评估为核心、分级保障、精准兑付”的运行逻辑,明确了待遇享受的标准和范围,确保制度规范运行。
服务体系上,试点地区以“长护险”支付为牵引,培育专业护理人员和社工,规范服务流程与资金保障,加强服务质量监督。部分地区还创新推出亲情照护试点,允许参保人用“长护险”遇雇佣亲属、邻里提供居家照护,既缓解养老机构压力,也让失能人员可以在熟悉环境中得到照料,弘扬传统美德。
政策层面,“长护险”2021至2026年连续6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从“稳步推进试点”升级为“全面推行制度”,彰显其成熟度。目前,“长护险”立法已纳入国家重点事项,《社会保险法》修订正统筹考虑长护险,配套规章不断完善,为全面推行筑牢法治根基。
全面推行“第六险”,这些难题亟待破解
尽管十年试点奠定了基础,中办、国办意见明确了方向,但“长护险”从试点推向全国,并非简单扩大范围,仍然面临诸多深层矛盾和现实挑战。这些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将影响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
1. 制度设计有短板:评估、人员、执行均存难题
“长护险”的核心是按失能等级发放待遇,因此失能评估准确性、经办人员专业性、执行规范性,直接关系制度公平落地。
一是失能评估存在偏差。失能评估兼具客观生理指标与主观认知判断,即便有全国统一标准,基层执行仍有差异。德国、日本、韩国等先行国家虽有精细评估体系,仍常出现评估争议——日本年评估申诉率长期维持在1.2%至1.5%。我国基层评估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如重度失能认定的Barthel指数临界值为40至60分,导致同等级失能人员在不同地区享受待遇差距明显。
二是专业人员缺口巨大。民政部数据显示,我国养老护理员缺口超300万人,持证人员不足80万,持证率低于30%。按国际1:100至1:150的评估员与受益人配比,49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需27万至40万专业评估员,但2025年底全国持证评估员不足5万,远未达标。部分地区因人员短缺,评估人员超负荷工作,影响评估精准度。
三是存在“按闹分配”风险。评估结果直接关联待遇等级,部分家庭通过施压、投诉、威胁等方式,逼迫评估和经办人员调高等级。多项社会科学研究显示,超60%的基层经办、评估人员曾遭遇此类情况。部分基层为平息矛盾妥协提供公益服务,既浪费基金,也破坏制度公平。
2.基金可持续承压:筹资不足与保费上调两难
“长护险”长期运行的核心是基金可持续,但目前面临筹资水平低、刚性支出增加的两难局面。
2024年,“长护险”基金收入279.6亿元,人均缴费148.7元,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6%;当年享受待遇146万人,基金支出131.1亿元。当前“长护险”基金盈余,主要因试点覆盖范围偏窄。
而且筹资结构不合理:试点阶段70%资金来自医保基金划转,10%为财政补贴,个人缴费仅占20%。这种依附医保的模式不可持续——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降至14.5个月,较2019年下降3.2个月,医保自身收支压力已较大,难以持续划转资金支持长护险。
与国际相比,我国“长护险”筹资水平差距明显:德国、日本、韩国长护险支出占GDP比重分别达2.3%、2.6%、3.7%。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5年报告测算,若覆盖中度及以上失能群体,“长护险”筹资规模需达GDP的1%至1.5%,以2024年我国GDP134.9万亿元计算,年筹资需1.35万亿元,是2024年实际筹资规模的48倍。
目前我国“长护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远低于国际水平。提高保费费率固然能增加资金,但显然会加重企业和个人负担,降低参保意愿,反而压缩筹资空间,这一困境亟待破解。
永康市长护险待遇标准
3.照护服务滞后:招人难、成本涨、无替代方案
“长护险”的价值最终靠照护服务体现,但我国照护行业深陷“没人干、成本涨、无替代”的三重困境。尽管“长护险”全面推行将释放万亿级服务需求,但行业长期面临“好汉不愿做、赖汉做不好”的人才困境,以及“低薪留不住人、高薪市场难承受”的恶性循环。
数据显示,一线养老护理员月均工资仅4000至5000元,低于2025年城镇私营单位6000元的平均工资水平。照护工作繁重且需要较强责任心,“性价比”低,行业年流失率高达42%,护理员平均从业年限不足2年。如果要保障服务质量,打造稳定的高素质照护队伍,护理员工资显然应当超过社会薪资平均水平,这又会推高照护成本。
长远来看,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每年减少超800万,劳动力日趋紧张,人力成本将持续上涨,直接增加“长护险”基金支出。若筹资水平未能同步提升,未来可能出现保障缩水、基金亏空风险,影响“长护险”的守护作用。
永康市长护险服务项目清单
4.国外经验难复制,本土路径需探索
发达国家多通过引进外籍劳工缓解照护人力压力,但这种方式我国目前难以复制。日本引进的外籍护理人员占比达8%,德国达15%,新加坡及我国港台地区也通过引进限定照护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降低照护服务的成本。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转型期,大规模引进外籍劳工易引发社会争议、激化矛盾,笔者认为应长期搁置此类动议。
备受期待的机器人技术目前作用有限,照护机器人市场渗透率不足1%,仅能完成喂饭、翻身等简单辅助工作,无法替代专业护理和情感陪伴。远期来看,具身机器人技术虽有潜力,但会带来就业替代等社会伦理问题。机器人一但可以从事照护这一高度考验动作精准、观察力、应变能力及“情商”的工作,它难免向全部的社会岗位扩散,导致严重的就业问题。2026年的当下,我们正面临科幻小说中的部分社会难题,因此未来很长一段时间,AI和机器人技术难以成为降低照护成本的核心方案。
5.公平性不足:城乡、代际差距明显
社保的核心是公平,但“长护险”试点中,仍面临着城乡差距的问题。
一是城乡待遇差距显著。根据中办、国办意见,长护险按职工薪资总额、参保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筹资,保障标准上,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约50%,职工参保约70%。试点中,多数地区职工可覆盖中度失能群体,居民仅保障重度失能,居民待遇仅为职工的40%至60%,且仅20个试点覆盖中度失能群体,明显偏向职工。
二是农村居民被边缘化。农村60岁以上老人占全国老年人口的48.7%,因医疗条件有限,失能比例更高,但试点中仅7个城市实现农村居民全覆盖。目前,农村居民参保、享受待遇人数分别仅占全国的22%和17%。加之农村人口分散,照护服务机构不便可达,居家服务网络存在空白,不少农村失能老人陷入“有制度、无服务”的尴尬。
三是新市民面临代际公平困境。2025年我国新市民约3.8亿人,其中务工人员超2.8亿。他们在就业地按较高的职工标准缴纳长护险,但赡养的长辈多为农村居民,无法享受职工待遇。这种待遇延迟、代际支持失衡的情况,易挫伤新市民参保积极性,不利于制度惠及全体社会成员。
结语:“第六险”来了,需共筑守护防线
2026年全国两会明确,“十五五”时期全面推行长护险,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既是完善社保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也是守护老年人尊严、兜牢失能家庭底线的重大安排。
十年试点,让“长护险”实现从0到1的突破,积累了宝贵经验,也暴露了深层矛盾。需明确的是,“长护险”全面落地并非简单政策扩面,而是涉及制度设计、筹资机制、服务供给、公平保障、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改革。
五险一金之外新增“第六险”,是时代需求,也是千万家庭的期盼。尽管前路难题重重,但只要稳步推进、攻坚克难,必能让长护险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舱石”,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安享晚年、拥有有尊严、有质量的生活,让每一位身陷困境的失能人员都能感受到来自全社会的大爱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