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概念掰明白,重疾险核心是“确诊约定重疾且符合条件,赔付保额”,用来覆盖治疗与收入损失;附加的身故责任,是被保险人无论因疾病还是意外身故,保险公司都会赔付约定金额。很多人以为“附加身故就是多一份赔付”,但现实往往是两者多为“二选一”——若先确诊重疾领了保额,后续身故就无法再获赔;只有没触发重疾理赔就身故,才能拿到身故金。这种设定让身故责任更偏向身后家庭经济补偿,和重疾险的核心诉求不完全重合。 从财务视角看,附加身故责任本质是“成本与风险覆盖的权衡”。附加后保费会明显上涨,这意味着家庭每年的固定支出增加,对现金流稳定度有一定考验。尤其对普通家庭,保费占比过高可能挤压其他开支或基础保障预算,反而让家庭财务弹性变弱。这和会计核算中“成本归集”逻辑类似,每一笔保费支出都该对应明确的风险需求,若盲目附加,相当于为非核心风险支付额外成本,未必划算。 很多人纠结的点的,是“不加身故责任,万一没确诊重疾就去世,保费白交了”。这种顾虑能理解,但要清楚保险的核心是“风险对冲”,不是“储蓄返本”。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更低,能把有限预算集中在重疾保额上,更精准覆盖“大病导致的大额支出”这个核心风险。而且,身故后的家庭责任,并非只能靠重疾险附加责任覆盖,有专门的寿险产品聚焦身故保障,保费比重疾险附加更具针对性,成本也更可控。 要不要附加,终究看家庭的实际风险缺口。对家庭经济支柱而言,上有老下有小,既担心重疾拖垮家庭,也顾虑自己身故后家人失去收入来源,若预算充足,附加身故责任能填补这部分空白,避免保障真空。但对预算有限的年轻人,或已配置足额寿险的家庭,重疾险的核心诉求就是“够钱治病”,暂时不加身故责任,把重疾保额做足,反而更理性。 写到这里回头看,这个问题的关键从不是“加不加更好”,而是“你更需要哪种保障,能承担多少成本”。身故责任不是多余的,但也不是必选的。有人需要它填补家庭责任缺口,有人则该把钱花在刀刃上优先覆盖重疾风险。至于最终选择,终究要结合家庭结构、现金流状况和已有保障来权衡,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