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真实世界资产(RWA)概念逐渐进入主流金融讨论的背景下,一些高度非标准化、估值依赖主观判断的传统资产,开始被频繁包装进“资产上链”“Token化”的叙事之中。
白酒,尤其是以原浆、老酒、基酒为代表的高溢价酒类资产,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被反复提及的对象。
从表面看,白酒与区块链的结合并非全然不可理解。白酒具备稀缺性、文化属性与长期储藏特征,在某些语境下也被视为“另类资产”。然而,当这类资产被进一步包装为可公开推广、可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 RWA 产品时,其性质已不再是单纯的“资产数字化尝试”,而是直接触及金融监管与投资者保护的核心边界。
香港证监会近期就某类“白酒原浆 + RWA Token”产品发布警示,将其列入可疑投资产品名单,明确提示投资者可能面临重大甚至全部损失风险。这一举动并非针对白酒行业本身,也并非否定 RWA 的整体方向,而是对“以真实资产之名,行规避监管之实”的金融结构发出了清晰信号。
理解这一事件的关键,不在于讨论“白酒是否适合上链”,而在于厘清:什么样的资产Token化是合规的金融创新,什么样的产品只是借用RWA 话术进行的风险转移与责任规避。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从监管定性与产品结构两个层面展开分析。
01 事件与监管定性:白酒RWA为何被点名
从公开信息来看,香港证监会对相关白酒RWA 产品的警示,措辞相对克制,但指向十分明确:该类产品未获认可向公众发售,结构复杂,透明度不足,且不受香港现行监管框架保障。在监管语境中,这几项判断本身已经构成高风险信号。
首先,“未获认可向公众发售”意味着该产品并不属于在香港受规管的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范畴。这直接导致投资者无法适用香港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既有保护机制,一旦发生纠纷或损失,维权路径极为有限。
其次,监管文件中反复强调的“结构复杂”,并非中性描述,而是风险提示。在金融监管实践中,复杂结构往往意味着责任主体被拆分、风险被转移、信息披露难以穿透。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结构复杂本身就构成理解与判断障碍。
更关键的是“不受规管”这一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对金融创新持相对开放态度,但前提始终是在监管框架内运行。当一款产品以“创新”“前沿”为卖点,却刻意游离于监管之外,其本质往往不是技术领先,而是风险外包。
因此,证监会此次点名的核心,并不在于否定白酒或区块链,而在于明确划清一条底线:任何以投资回报为导向、向公众推广的产品,都不能仅因其披着“RWA”或“区块链”的外衣,就自动获得合法性。
02 机制拆解:白酒资产Token化的三重结构性问题
如果进一步拆解这类白酒RWA 产品的运作逻辑,可以发现其风险并非源于单一环节,而是嵌套在资产、法律与收益分配三重结构之中。
第一,资产层面的不可验证性。
白酒原浆并非标准化商品,其品质高度依赖储存环境、时间、工艺与人为判断。即便存在实物资产,也很难通过持续、独立、可审计的方式验证其数量、质量与价值变化。将这类资产对应到链上Token,本质上只是“宣称对应”,而非“可持续验证”。一旦缺乏第三方审计与动态披露,Token与实物之间的关系就难以成立。
第二,法律与金融结构的刻意分散。
这类产品通常通过多层主体搭建架构:资产持有方、Token发行方、技术平台、市场推广方彼此分离。在表面上,这被解释为“专业分工”;但在法律层面,却导致责任边界高度模糊。一旦发生资产纠纷、兑付争议或经营失败,投资者很难明确自身权利究竟指向哪一主体。
第三,收益与风险分配的单向性。
宣传中常见的“长期锁定后分享白酒增值收益”表述,看似与资产长期持有逻辑相符,但其实现路径往往缺乏可执行机制。白酒价格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管理成本上升等风险,几乎全部由Token持有人承担;而发行方则可能在Token发行阶段即完成资金募集,实现风险前置转移。
从整体看,这类产品的问题并不在于“白酒能否成为资产”,而在于其金融结构设计本身并未以投资者权利为核心出发点。RWA 在这里更像是一种叙事工具,而非真实的资产组织方式。
03 RWA的合规边界:白酒资产如何“合法”进入链上
从监管逻辑来看,香港证监会此次警示的重点,并不在于否定RWA 本身,而在于明确一条底线:真实世界资产可以被数字化,但不能因此脱离既有的金融与法律约束。这一区分,恰恰是理解“合规 RWA”与“概念包装型 RWA”的关键。
在合规语境下,白酒等非标准化资产若要进入链上,首先必须解决的是资产确权与持续验证问题。也就是说,底层白酒资产必须具备清晰、可追溯的所有权结构,并能够通过独立第三方持续验证其真实存在状态、数量变化与储存条件。这类验证机制本质上并非区块链技术本身所能完成,而是依赖物联网、审计制度与法律文件的协同配合。区块链只承担“记录与防篡改”的功能,而非“证明资产存在”的替代工具。
其次,是法律结构的透明与可追责性。合规的RWA 产品通常会将投资者权利明确锚定在受监管的法律载体之上,例如受信托法或公司法约束的资产持有实体。Token若存在,也只是作为权益映射或技术凭证,而非脱离法律体系的独立权利来源。一旦资产发生争议,投资者能够清晰判断自身法律地位与追索路径,这是合规与否的分水岭。
再次,是发行与销售行为的监管适配。如果一款白酒RWA 产品具备收益预期、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其性质在监管视角下往往已接近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这意味着,无论是否使用区块链技术,都必须接受相应的披露义务、适当性管理与监管审批。技术创新并不能改变金融产品的法律属性,更不能成为规避监管的理由。
在这一框架下,真正可持续的白酒资产数字化,更可能体现为供应链管理、溯源系统或受监管交易平台的技术升级,而非直接面向公众的“高收益Token化产品”。当技术用于增强透明度时,风险是被压缩的;当技术用于掩盖结构时,风险反而被放大。
04 投资者视角与结语:当“真实资产”不再等于“安全资产”
从投资者角度看,白酒RWA 事件所揭示的,并不是某一具体产品的个案风险,而是一种在新概念周期中反复出现的结构性问题:真实资产并不天然等于低风险资产,上链也不会自动提升安全性。
在当前RWA 叙事中,一些产品刻意强调“看得见、摸得着”的资产属性,以此弱化投资者对金融结构本身的审视。但现实是,风险往往并不来源于资产本身,而是来源于资产如何被包装、定价与分配。无论是白酒、房地产还是其他实物资产,一旦被嵌入复杂的金融结构之中,其风险形态就已发生质变。
因此,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识别RWA 风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理解区块链技术,而在于几个更基础的问题:产品是否受监管、权利是否有明确法律载体、信息披露是否可持续验证、收益机制是否对等透明。当这些问题无法被清晰回答时,“RWA”本身并不能提供任何额外安全垫。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香港证监会此次表态,也为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信号:RWA 不会成为监管真空地带。无论资产形态如何变化,只要涉及公众投资与收益分配,监管逻辑就不会缺席。真正有生命力的 RWA 创新,必然是在合规框架内,借助技术降低信息不对称,而非利用技术制造新的不透明。
当白酒“遇见”区块链,决定其价值走向的,从来不是概念本身,而是制度设计与风险承担是否对等。对市场而言,这既是一记警示,也是一次筛选。留下来的,才可能是真正具备长期价值的资产数字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