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口中海国际中心远眺,海口湾景致一览无遗。陈标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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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两次司法拍卖无果的情况下,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的37套房产改为“变卖”的方式处置,最终以约1.4亿元成交。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丨海口报道
“你要采访的事,我可能帮不了你。”9月24日上午,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相关负责人婉拒了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要采访的事”,系该公司位于海口“黄金地段”的37套房产近期被司法拍卖一事。
从今年6月开始,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司法拍卖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57号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的37套房产,建筑面积总计15000.4平方米。
上述房产在通过两次司法拍卖流拍之后,执行法院将其改为“变卖”的方式进行处置。近日,一家刚刚成立的浙江企业以1.4亿元“抄底”了这37套房产,折合单价9286元/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与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紧邻的1号楼,其备案均价为3.3万元/平方米。这一备案价格与2号楼9286元/平方米的变卖价相差甚远。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总共38套房产,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通过股权(或债权)的方式取得的其中37套房产,“海口中海国际中心项目所在地块很复杂,早期在海南知名地产商王大富的手中,至少倒了4次手才到中海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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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套房产的“法拍”
被司法拍卖的37套房产位于该2号楼。(网上法拍图)
根据竞价结果确认书,竞买号“J9990”——湖州市产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高应价胜出”,竞得上述37套房屋,建筑面积总计15000.4平方米。该企业成立于今年年9月11日,通过股权穿透,其为浙江省湖州市一家国有控股企业。
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3次司法拍卖。
在此前,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的这37套房屋已经进行了两轮司法拍卖,但均以无人报名参与竞买而流拍。
本次拍卖记录显示,尽管有超过4000人次围观、89人设置了“提醒”,但无一人报名参与竞买。
该司法拍卖项目虽然吸引了2800人次围观,但依然没有人参与报名竞买。直至9月20日该标的改为“变卖”的方式处置才成功交易。
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的37套房屋最后以“变卖”的方式处置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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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地段”的写字楼
被拍卖房产为毛坯状态。(图片为法拍资料图)
“这37套房产与中海没有关系,是2号楼业主的正常市场行为。”9月23日,一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被拍卖的37套房产属于优质资产。
据了解,海口中海国际中心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57号,由2栋写字楼组成,1号楼35层高168米,2号楼20层高80米,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该项目地处海口市滨海大道的黄金地段,站在楼上,海口湾景致一览无遗,为滨海大道地标性甲级写字楼。
记者注意到,被司法拍卖的37套房产有398.93平方米、482.5平方米、323.54平方米和333.87平方米等几种大户型。
“整个2号楼只有38套房产,其中37套登记在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下。”该知情人士称,海口中海国际中心项目所在地块比较复杂,地块使用权所对应公司的股东较多,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股权(或债权)持有人之一。
“该项目地块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至今,使用权至少过了4次手,最后从中信转让到中海手中。”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中海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想把股权“纯净化”,就将2号楼15000余平方米的房产给了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按照股权份额,将全部的38套房产登记在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就超过了它的股权份额。”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所以剩下了1套房产处于“未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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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标性项目的“前世今生”
记者也通过相关公开资料查询,证实了上述知情人士所说。
相关资料显示,海口中海国际中心项目均以“海口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口中信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进行开发,目前法定代表人为刘显勇。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海口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知名地产开发商王大富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目前,海口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海地产(海南)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孙公司。
2022年4月的一份“海口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显示,项目开发企业海口鸿洲滨海建设有限公司向海口市发改委申请备案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销售价格:38套毛坯商品房、总共建筑面积15417.18平方米,申请均价为9500元/平方米。
事实上,这“2.45万元/平方米的均价”仅对应海口中海国际中心2号楼中的一套417.05平方米的未售房产,其他37套房产在该套房产价格备案的4天后网拍成交。
记者也了解到,这37套房产被在网络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源起一起执行案件,即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24)黑10执489号”案,北京万发顺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珠江万嘉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海林市万嘉雪乡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均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633万元。
值班编委:樊永锋
责任编辑:马琳 温红妹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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