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示范条款及配套的承保理赔服务指引,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推进科技保险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本次发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包括: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安装测试期间责任保险及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共五个主险条款;
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包含首批次新材料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共三个主险条款;服务指引包括承保服务指引(试行)和理赔服务指引(试行)。
生产企业可以与保险公司根据新装备新材料的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水平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投保险种和保险费率,实现保险服务保障更加精准,保险补偿政策更加高效。
本次示范条款和服务指引的修订,从服务科技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涵盖了自销售合同签署之日起,首台(套)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安装测试”“验收交付后”三个阶段,新材料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验收交付后”两个阶段的相关风险。
其中新增的“货物运输”阶段的保险保障,通过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障了保险装备和新材料在水路、铁路、公路、航空和联运运输中的货运风险。
新增的“安装测试”阶段的保险保障,拓展了设备安装测试责任保险和质量保险条款,将传统由设备制造企业自行承担的安装测试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切实回应了科技企业的真实需求,覆盖了科技企业在推广应用中的核心风险,扩大了保障范围,提升了保障水平。
(总台央视记者 张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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