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十五年(崇德七年 1642年)正月,正当清兵围困松山城和锦州城时,迫于压力,崇祯皇帝听从兵部尚书陈新甲意见,决定派人与清朝秘密议和,并最终由皇太极给出了五项议和条件:
一、两国有吉凶大事,则当遣使交相庆吊。
二、每岁贵国馈黄金万两、白金百万两;我国馈人参千斤、貂皮千张。
三、若我国满洲、蒙古、汉人及朝鲜人等,有逃叛至贵国者,当遣还我国;贵国人有逃叛至我国者,亦遣还贵国。
四、以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为贵国界;以塔山为我国界,以连山为适中之地,两国俱于此互市。
五、自宁远双树堡垒土岭界北,至宁远北台,直抵山海关长城一带,若我国人有越入、及贵国人有越出者,俱加稽察,按律处死。或两国人有乘船捕鱼海中往来者,尔国自宁远双树堡中间土岭沿海至黄城岛以西为界,我国于黄城岛以东为界。若两国有越境妄行者,亦俱察出处死。
除此之外,最后,皇太极在致崇祯帝的书中还这样写道:”倘愿如书中所言,以成和好,则我两人或亲誓天地,或各遣大臣代誓,尔速遣使赍和书及誓书以来,予亦遣使赍和书及誓书以往;若不愿和好,再勿遣使致书,其亿兆死亡之孽,于予无与矣。”
应该说,在当时,明朝正处于救困无术之际。而在当时,清朝的情况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首先是皇太极有了议和意向,明朝马上跟进。在此基础上提出的以上条款,对于皇太极而言,他的议和应该是真实可信的,并非象袁崇焕时,双方议和的目的都是各怀鬼胎。
所以,话说到此,问题也来了。
或者说,在当时,如果崇祯帝坚持议和,而非为了维护自己所谓虚假尊严而首鼠两端,即见一些言臣反对而立即改变主意。那么,单就明朝一方,是完全可以出现以下几种向好局面的。
首先、山海关外,即辽东一线,从此之后在一个时期内再不会有战争发生,辽东人民可不再疲于奔命,从此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山海关外,宁锦一线防御也可进一个休整期。
其次,从此之后,明朝也可腾出手来着手治理国内的混乱局面,尤其是各地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运动。
再次,就是议和之后,明朝与清朝即便是对立。这种对立也能让明朝在僵持中多活一些时日,而不至于很快灭亡。
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