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0日,延边州中小学田径比赛分别在敦化市第一中学校体育场和第八小学校体育场举行。由延边州体育局、延边州教育局主办,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延边州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敦化市第一中学校协办。
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等4个组别,来自全州各地的14支代表队225名运动员报名参赛。
经过激烈角逐,敦化市实验中学、延吉市队,延吉三队分别获得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冠军,延吉四队、和龙市第六中学、珲春市二队分别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刘子茗等9名运动员被评为“优秀运动员”。
初审:徐阳
复审:张广利
终审: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