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随着天下逐渐分裂为魏、蜀、吴三国,三国的官制大体继承了东汉的体系,但又各自发展出独特的特点。魏、蜀、吴虽然在名义上沿用汉制,但在实际运作和官职分布上都有差异。为了让读者在阅读史书、小说或者玩历史类游戏时,对三国时期各类官职有更清晰的认识,我们来仔细分析蜀汉的官制特色。
蜀汉并未像曹魏那样施行九品官制,其官制总体上延续了东汉的安排。由于刘备和后主刘禅对诸葛亮及其继任者极度信任,蜀汉逐渐形成了一种以丞相、大司马、大将军等政府首脑掌握实权的政治格局。这种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在几位核心人物手中,而皇权则在某种程度上被分权化。 丞相、大司马、大将军是蜀汉政治体系的核心。诸葛亮是蜀汉历史上唯一正式的丞相,拥有开府治理的特权。在后主时代,诸葛亮病逝后,丞相一职随即废除,以彰显其无可替代的地位。丞相府内的属官包括前后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参军、东曹掾、西曹掾、仓曹掾、令史、记室、门下督等多类职位。与东汉时期府官由府主自行征辟不同,蜀汉的丞相属官均由朝廷任命,成为实际上的朝臣。诸葛亮去世后,这个职位再未设立,以示其权威独尊。 蒋琬继任诸葛亮执政后,被任命为尚书令,同时兼任益州刺史,后迁大将军并录尚书事。延熙元年(238年),他获命开府,并加大司马,总揽蜀汉军政大权。临终前,蒋琬推荐费祎接替自己。延熙七年(244年),因蒋琬因病无法处理国事,朝廷遂任命费祎为大将军,代理军国事务,同时董允以侍中身份担任尚书令,成为费祎的重要助手。费祎去世后,姜维虽然被拜为大将军,但并未掌握实权,蜀汉的实际统治仍牢牢掌握在后主刘禅手中。 东汉末年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沦为虚职,蜀汉亦延续此惯例。三公更多用于安置有功老臣或勋旧大臣,并不掌握实际权力,也无开府权限。蜀汉设置太常,但博士无专经,可能因缺乏足够的经学人才而无法专职教学。蜀汉在九卿中仍保留了卫尉、光禄勋、太仆、大鸿胪、大司农、少府等职位,但未设廷尉、宗正。诸卿官称沿用汉制,不带卿字,与各官署名保持一致。光禄勋下设五官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各分领三署,还设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等职位,以维持宫廷和军队秩序。 内朝官如散骑常侍、中常侍等仍沿用东汉旧制,多由宦官担任,这与曹魏以士人充任内朝官的做法明显不同,也反映出蜀汉政治结构的特点:外重内轻,丞相、大司马开府领政使皇权有所削弱。然而,以宦官任常侍也埋下了隐患,最终导致宦官黄皓干政的局面。蜀汉沿用尚书台制度,但只设尚书仆射一人,不分左右,也不划分曹属处理事务。尚书郎仅有吏部、选曹、左选、右选、度支等职位,相比曹魏简略许多。这是因为蜀汉的军政事务高度集中于丞相府,行政中心实际上是丞相府,而非尚书台。丞相府属官如长史、司马等实际承担了许多尚书台属官的职责。 在军制和地方官制上,刘备时期以四大将军安排主要将领,基本沿袭汉制:关羽、张飞、马超、黄忠为四大将军,而赵云则以翊军将军领中护军。其他军队官员包括中领军、领军、前领军、行领军;中护军、前护军、后护军、左护军、右护军、护军、行护军;中监军、前监军、右监军、中典军、后典军等,他们是军政事务的重要官员。蜀汉疆域主要是益州及凉州的一部分(武都郡),是三国中最小的国家。蜀汉设司隶校尉,但仅为虚衔,遥领司州,无实职,张飞曾兼此职,后由诸葛亮继任。益州初置牧,统辖益州内军民政务及下属各郡县,由诸葛亮兼任,诸葛亮死后,废牧改置刺史。后主建兴七年(229年),蜀汉与东吴约定分天下,曹魏之兖、冀、并、凉四州划归蜀汉,设刺史遥领。荆州、雍州刺史职位时设时废。主要地方官仍是益州刺史,其属官最多,包括治中从事、别驾从事、功曹从事、议曹从事、劝学从事、典学从事、部郡从事,以及前、后、左、右部司马、主簿、书佐等。州以下设郡,郡下设太守、都尉。犍为郡设属国都尉,牂柯郡设五部都尉,阴平郡设有关都尉,巴东郡设江关都尉。郡吏包括功曹掾、史、五官掾、师友祭酒、督军从事、门下书佐、主簿等。县乡建制与东汉一致,由县令、县丞、县尉组成。 此外,蜀汉在边境及战略要地设置四大都督:汉中都督、永安都督、江州都督、庲降都督。这四位都督几乎承担了蜀汉全部国防重任。汉中为北大门,永安为东大门,江州都督驻守江州,掌控蜀汉内部水路交通枢纽,而庲降都督则主要负责镇守南中地区,确保边境安全。 总的来看,蜀汉自认为延续东汉正统政权,因此在官制上基本沿袭汉制,除了少数与东汉有所不同的安排外,其余制度大致相同。由于蜀汉疆域狭小,其中央和地方关系较为简单,不像魏国那样错综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