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人称包黑炭,又被尊称为包青天。他那乌黑如墨的皮肤,为他赢得了包黑炭的绰号;而他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公正形象,则使他名声远扬,得以包青天美誉。或许很多人通过电视剧已经对他有所耳闻,熟知他在历史上的清廉形象——两袖清风,从不贪污。然而,你是否想过,像包拯这样的人物,他在当时的官职相当于今天的什么职位呢?
在北宋,政府为各级官员配备服务人员——最低级的官员至少配一名,宰相则可配一百名。这些服务人员类似于今天党政机关的附属编制,由国家统一发放工资。遇到皇帝生日、官员退休或去世时,高级官员的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甚至门卫保安,都有可能被安排顶替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确保体制运转不间断。 此外,宋朝设有祠禄之制,对德高望重的高级官员进行定期疗养,所有费用皆由国家承担。更有甚者,不少官员能够领取两份薪饷,一份为日常职钱,一份为额外福利。这份优厚的待遇使得宋代官员几乎鲜少自愿致仕。有些官员为了延长任职期限,甚至篡改年龄以继续留任。无奈之下,朝廷不得不采取强制致仕政策,对年满七十的老官僚,不予考核,也不安排升迁。而在致仕时,官员常获加官晋级,这与现代公务员的即提即退不谋而合。宰相级官员退职后,仍可担任高级顾问,参议朝政,继续发挥影响力。 谈到包拯,他的官级在北宋属于中上层,因此俸禄相当丰厚。当时的俸禄主要以米、柴火和麦子等实物发放,若按当时物价换算,他每月的俸禄可折合一百多万元,如此数额,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宋太宗曾言:廪禄之制,宜从优异,庶几丰泰,责之廉隅。(《宋史·职官志十一》)从宋太祖到徽宗,历代皇帝都不断提高百官俸禄,以养廉防腐。北宋也有少数官员曾提出高俸养廉的政策。例如,范仲淹在庆历新政施政纲领中提出:养贤之方,必先厚禄;禄厚然后可以责廉隅,使其衣食得足……然后可以责其廉节,督其善政,有不法者,可废可诛。(《范文正公集·答手诏条陈十事》)而王安石在熙宁变法期间,不仅增加了官俸,还额外发放吏禄,以保障官员廉洁高效。包拯的事业巅峰时期是在宋仁宗年间。以当时米价每石650文、1贯等于1000文钱、可买1.539石大米计算,折合现代重量约182斤。若按每斤大米4元人民币计算,1贯相当于728.6元人民币。而包拯担任龙图阁大学士的月薪为138贯,换算成现代货币约为100,546元,略高于十万元。这个数字,既体现了他在当时的社会地位,也让我们对历史上的官员生活有了直观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