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从湖南省足球联赛官方获悉,当天,湖南省足协裁委会发布2026湘超第二期评议报告,认定在7月31日晚进行的娄底队主场1:0战胜湘潭队的比赛中,裁判员漏判湘潭队球点球,且判罚湘潭队7号佯装、对其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具体如下:
事件一:比赛进行到第74分钟,湘潭队7号球员持球突破至娄底队罚球区内,娄底队18号队员从侧后上前用左脚拦截,双方发生身体接触,随后湘潭队7号队员倒地。裁判员停止比赛,判罚湘潭队7号佯装并以非体育行为对其进行警告。
△争议球镜头。
湘潭队提出申诉:认为娄底队18号对本队7号的争抢行为构成了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并错误警告了本队7号队员。
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评议组经过观看现场比赛视频后,一致认为娄底队18号对湘潭队7号队员的拦截争抢动作没有触及到球构成草率的绊摔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裁判员判罚湘潭队7号佯装,对其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
事件二:比赛第81分钟,湘潭队25号队员在娄底队罚球区内射门, 皮球击中处在本方球门附近的娄底队19号队员的手臂弹出,随后湘潭队跟进补射的队员将球踢偏。裁判员示意娄底队踢球门球恢复比赛。
△争议球镜头。
湘潭队申诉认为:娄底队19号手碰到球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
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评议组经过观看现场比赛视频后,一致认为娄底19 号队员手触球时,手臂紧贴身体并未身体不自然扩大,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示意娄底队踢球门球恢复比赛的决定正确。
湖南省足球协会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参赛队的反馈和申诉,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进行评议,对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作内部处罚。
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彭皓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