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庄遗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苗桥镇曹楼村委会王庄村,西距永城市区约13公里,是黄河下游地区一处非常重要的新石器时代大型聚落遗址。王庄遗址最早发现于1958年,而后当地村民陆续在王庄村南侧池塘附近发现玉器、陶器、石器、动物骨骼等遗物。2022年12月,永城市人民政府将永城王庄遗址公布为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进一步揭示永城王庄遗址的文化内涵和文化面貌,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首都师范大学、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组成联合考古队,对永城王庄遗址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考古发掘,发掘面积共1750平方米,发现大汶口文化、东周、唐宋、明清等几个时期的地层堆积和文化遗存,其中以大汶口文化遗存最为丰富。由于王庄遗址独特的考古文化价值和多项全国首次发现,2024年3月永城王庄遗址分别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十大考古新发现”和“202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大汶口文化遗存的重要考古发现
经考古勘探调查,永城王庄遗址的分布大体以王庄村为中心,位于武庙村、王楼村、曹楼村之间,呈南北向椭圆形,南北长约1300、东西宽约600米,总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遗址南部勘探发现有古河道遗迹,目前已勘探发现河道长度约2500米,宽约100-150米。古河道开口距地表深2.8-3米,底部距地表深超过7米。在遗址中部偏东位置勘探发现有环壕遗迹,环壕内空间范围南北长约250、东西宽约160米,仅有东北角与外界相通。环壕东南部与遗址南侧发现的古河道相连通,连通处较宽而浅,宽400余米(首都师范大学等:《河南永城市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考古》2025年第5期)。目前对环壕及环壕南侧的古河道尚未进行解剖发掘,其时代及性质尚不十分清晰。
在环壕内中部偏东位置发现大汶口文化墓群,尚未发现房基等其他遗迹。目前已考古发掘大汶口文化墓葬80余座。这批墓葬呈现成排成列分布,埋葬前似经过前期规划。有些墓葬之间存在上下叠压并有意打破现象。
永城王庄遗址IVM8
永城王庄遗址IVM14
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东西向,墓主人位于墓室内北侧,头向东或东偏南,墓室内中部及南侧放置陶器等随葬品。除少数三人合葬、二人合葬外,大多数墓葬为单人葬。墓主人葬式分为侧身屈肢、仰身直肢和俯身葬三种。未发现成年人拔除门齿习俗,极个别墓主人存在枕骨人工变形。少数墓葬发现有木棺痕迹。有的墓葬在墓壁上掏出壁龛以放置器物,极少数墓葬使用器物箱叠放器物。
根据墓室规模大小,可将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分为特大型墓、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四种。一般情况下,特大型墓墓室长度约4米,大型墓墓室长度3米左右,中型墓墓室长度约为2.5米,小型墓墓室长度2米左右。目前发现的墓葬以IVM27规模最大。IVM27为一座特大型墓,墓口形状不甚规则,南北长4.52米~4.8米、东西宽3.47米~3.68米,总面积超过17平方米,葬具为一棺一椁,出土陶、玉、石、骨等各类质地器物500余件,墓主人身份地位显赫,被专家推断为距今5000年前大汶口文化时期古国君主级人物。
墓葬出土随葬品丰富,主要放置于墓主人尸骨附近及其南侧,种类分为陶器、玉器、绿松石器、石器、骨器、牙器等,以陶器出土数量最多。陶器以泥质陶为主,夹砂陶较少。陶色分为红陶、灰陶、黑陶三种,所占比例大致相当,另外还有少量红胎黑皮陶。相当一批陶器烧制火候较低,陶质较差,触之易碎,无法修复。器形包括罐形鼎、盂形鼎、瓦足鼎、镂空圈足豆、背壶、平底钵、平底盆、大口罐、瓮、大壶、小壶、贯耳壶、器盖、鬶、盉、单把杯、鼓形尊等;玉器以小型玉器为主,出土于墓主人尸骨附近,分为礼器类、装饰类两种,器形主要有玉钺、玉璧、双联玉璧、玉璜、玉串珠、玉坠饰、玉镯、玉臂钏等;绿松石器多为装饰类饰件,出土于墓主人头部、胸部附近,形制分为珠、管、半月形饰、梯形饰、锥形饰、长方形饰、三角形饰等;石器数量相对较少,分为礼制类、生产工具类两种,礼制类石器主要为圭形石器,生产工具类石器包括石锛、石凿、磨石等;骨器保存较差,主要有骨镞、骨刀、骨鱼鳔、骨锥、骨针、骨簪等;牙器数量更少,主要有獐牙、猪牙等。
陶器盖、罐形鼎(IVM14:13、12)
陶器盖、盂形鼎(IVM14:14、15)
背壶(IVM8:61)
考古价值与意义
永城王庄遗址是目前商丘市乃至河南省境内发现的唯一一处以大汶口文化遗存为主的新石器时代大型聚落遗址,它的发现丰富了我们对大汶口文化的新认识,重塑了豫东、皖北地区大汶口文化中期的分布格局,对于探索与研究大汶口文化中期的文化面貌以及分布情况具有重要的考古价值和意义,并提供了新的珍贵实物资料。
永城王庄遗址面积逾60万平方米,在遗址中部勘探发现有面积较大的环壕遗迹,环壕内发现分布密集、排列有序、随葬品丰富的高等级墓葬,墓葬出土文物包括玉钺、石圭、玉璧、双联玉璧、玉璜等礼制性用器,墓葬以IVM27墓主人身份地位最为显赫,被专家推断为古国君主级人物,说明永城王庄遗址不是一般的聚落遗址,很有可能是一处具有古国都邑性质的大汶口文化时期高等级中心聚落遗址。
小玉璧(IVM8:2)
小玉璧(IVM8:59)
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根据墓室规模可分为特大型墓、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几种,墓室大小有别,陶器、玉器、绿松石器、石器、骨器等随葬品数量多寡不一,彰显了墓主人身份地位的等级差别,反映出当时社会形态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推动了豫东地区早期社会的文明化进程。高等级墓葬中玉钺、骨刀、獐牙等随葬品的出土,反映了当时社会军事权力与原始宗教权力的高度集中,揭示早期国家形态的萌芽出现。IVM6墓葬中发现的“玉覆面”,是目前国内发现时代最早的新石器时代“玉覆面”,是一种高等级的丧葬礼仪,与两周时期玉覆面形制相似,表明丧葬制度的礼制化,为后世玉覆面的发展变化找到了源头。IVM3墓葬中成组“石圭”的礼制化使用,反映出该地区史前时期社会的复杂化进程与文明化进程的多样性面貌,有力地推动了豫鲁苏皖地区早期国家文明化进程的探索与研究。
玉钺(IVM8:1)
骨刀(IVM8:28)
包含邻近文化因素及地方特征
永城王庄遗址的大汶口文化遗存距今4800年~距今5300年,处于大汶口文化中期晚段至晚期早段。墓葬中出土的背壶、镂空圈足豆、凿形足罐形鼎、陶鬶、器盖等陶器以及墓葬内随葬猪下颌骨、猪牙、獐牙、小型玉器、绿松石器的葬俗,与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墓葬具有共同的特点,因此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面貌与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应属于同一文化系统,是大汶口文化中期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势力向西扩张的结果。
獐牙(IVM8:4)
猪臼牙(IVM8:10、13、15)
永城王庄遗址地处中原、海岱、江淮地区之间,邻近其他文化分布区,因此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又包含有其他邻近地区文化因素,例如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出土的瘦长大背壶(IVM8:33)融合了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因素,瓦足鼎融合了江汉地区屈家岭文化的因素,贯耳壶(IVM14:8、9)融合了长江下游地区良渚文化的因素,小玉璧(IVM8:2、59)、穿孔玉饰件(IVM8:17)融合了北方地区红山文化的因素,IM5出土的玉璜融合了南方凌家滩文化的因素,是那个时代不同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的真实写照。
大背壶(IVM8:33)
贯耳壶(IVM14:8、9)
穿孔玉饰件(IVM8:17}
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虽以大汶口文化面貌为主,但是无论从埋葬习俗方面还是从出土遗物方面与山东地区、苏北地区大汶口文化面貌相比,都具有明显的地方特征。埋葬习俗方面,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以单人葬占绝大多数,少数为二人合葬或三人合葬,个别发现木棺葬具痕迹。墓主人尸骨位于墓室内北侧,葬式分为侧身屈肢、仰身直肢和俯身葬三种,墓室内其他大部分空间放置陶器等随葬品,一般随葬品数量较为丰富,包括陶器、玉器、绿松石器、石器、骨器等,少者30余件,多者100余件,最多者达500余件。墓主人不见成年人拔除门牙习俗,偶见枕骨人工变形。而山东地区、苏北地区大汶口文化墓葬则不同,一般情况下,墓主人位于墓室内中间,大多数有葬具,葬式多数为仰身直肢,随葬品置于木棺周围,其数量远没有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丰富。墓主人普遍存在枕骨人工变形和成年人拔除门牙习俗。出土遗物方面,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出土的瘦长大背壶、鸟首陶鬶、瓦足鼎、贯耳壶、鼓形尊等陶器,不见于山东地区、苏北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遗存,是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特有的器形。例如永城王庄遗址IVM8出土的瘦长大背壶(IVM8:33),形体修长,直筒形腹,大平底,口径11.2、底径15.8-16.1、高51.5厘米,是融合了中原地区仰韶文化和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两种文化因素的创新产品。另外,永城王庄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出土的背壶、镂空圈足豆、罐、壶、鬶、器盖、杯等陶器,在器物形制方面也与山东章丘焦家遗址、滕州岗上遗址以及苏北地区大汶口文化遗存出土的同类器物存在差别。永城王庄遗址出土的玉器、绿松石器以小件装饰品为主,其出土数量明显高于山东地区、苏北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遗存,其地方特征突显。
(郑清森、朱光华、周通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