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六部尚书权力非同一般,曾经大到连皇帝也不得不屈身笑脸以求支持;又小得让六科给事中的官员敢于封驳尚书的奏折,压根不怕得罪上级。 以永乐年间为例,成祖朱棣为了完成他五征漠北、六下西洋等壮丽功绩,急需大量的钱粮支持。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他曾不得不亲自去请户部尚书夏元吉吃饭,放下皇帝的尊严,百般讨好,以求得到他的支持。而到了嘉靖年间,刑科给事中欧阳一敬更是大胆地弹劾礼部尚书董份,指控他与严嵩有勾结、贪污受贿。结果,堂堂二品的董尚书竟然在几天后就被迫抱起铺盖回家了。
那么,给事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他的权力,难道比那些经常与朝廷争吵的都察院御史还要强大吗? 六科给事中,在明朝官署体系中,可谓是个神一般的存在,一个典型的小官管大事的角色。给事中这个职务,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作为加官,直到晋朝以后才成为正官,具有正式的职能。到了明代,给事中分为六科,分别是吏、户、礼、兵、刑和工,辅佐皇帝处理政务并负责监察六部,纠弹官吏。 《明史》中的《职官三》篇记载:六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通俗来说,明朝的给事中,已经脱离了其他部门的隶属,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每个六部下都有自己的给事中部门,如吏部的叫吏科给事中,但这些给事中并不归各自部门管理。六科的长官是七品的都给事中,下设有左、右给事中,并且还有若干个从七品的给事中,各科人数也因科而异,通常在十人以内。尽管如此,六科给事中的权力极为庞大,历经调整后,六科给事中的人数通常会维持在60人左右,掌控的权力不容小觑。 那么,他们究竟在日常工作中扮演什么角色呢?给事中的工作重心在处理奏章上,他们每天会派遣人员去皇帝那里领取批复的奏章,审核无误后,再将批文传达给各衙门。若发现奏章不合理,给事中可以封驳,换言之,可以将皇帝的指示退回,要求重新处理。其次,给事中也负责弹劾百官。明代中期后,给事中不仅是皇帝的顾问,还是言官。他们有权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弹劾朝中的任何官员,这种风闻言事的做法让官员们对给事中十分忌惮。再者,给事中还拥有参政议政的权力。《明史·职官志》中提到: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裁决,六科皆预焉。这些给事中,虽然是七品小官,却能参与朝廷重大决策,牵制高级官员的权力,平衡朝中不同的政治力量,确保朝廷决策的顺利进行。 当然,六科给事中还承担着其他职能,比如考核官吏、担任乡试考官,或者被派往地方巡视,监督地方官员的施政情况等。总的来说,在明代,给事中几乎是皇帝的耳目,许多时候,他们甚至能凭借自身的智慧和机遇,连升三级或四级,成为官场上的风云人物。 给事中的权力与都察院的御史有许多重合之处,但又存在重大区别。都察院的监察御史负责监察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京官还是地方官,都可以接受监察。然而,他们并没有直接审查的权限,只能通过奏折或面陈的方式向朝廷报告问题。简单来说,监察御史发现问题后,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上报领导,从副都御史、都御史一直到内阁或皇帝。而御史只能干自己部门的事,无法参与政务。相比之下,给事中虽然是七品小官,但他们直接向皇帝负责,拥有对满朝文武百官的监察和弹劾权力,甚至可以参与议政,给事中在职能上远胜于监察御史。 在明朝,监察御史和六科给事中一同被称为言官,是令所有官员都为之忌惮的职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正定人梁梦龙首次出任兵科给事中,第一天上班就直接弹劾了当时权势熏天的吏部尚书李默。尽管当时明世宗朱厚熜很看重李默,但梁梦龙的弹劾让李默事后自觉有理,最终被罢免。之后,梁梦龙在陕西核查军事储备时,又弹劾了多个官员,震动了朝廷,迅速得到了高层的认可。 更令人注目的是,万历初年,小皇帝年仅十岁,首辅高拱曾随口一言十岁天子,怎么处理政事?结果这一句话被给事中当作弹劾的材料,结果改变了高拱的命运。在李太后和张居正的施压下,高拱最终不得不回家。六科给事中是明代非常著名的机构,许多出身寒门的给事中因为刚入仕途,满怀进取心,尽职尽责,纷纷做出一番成绩。他们的职责和行动极大地影响了朝政,许多人敢于为民请命、执法公正。在皇帝的支持下,做了不少有利国利民的好事。许多给事中最后晋升为重要官职,走向了更加高层的政治舞台。例如,邹应龙和杨涟便是著名的科道言官,杨涟甚至直接从给事中升到副都御使,成为部堂高官。 这些给事中的故事,不仅彰显了他们作为言官的独特地位,也让我们看到了明代官场的复杂与风云变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