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上最早的几所大学——萨勒诺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和牛津大学,都出现在12世纪。这些大学刚开始发展的速度较慢,但一旦逐渐壮大,便迅速占据了学术界的顶尖地位。之后,蒙彼利埃大学、剑桥大学和萨拉曼卡大学等一批新的著名大学相继崛起,进一步促进了西欧学术的交流与手抄书籍的传播。到14世纪和15世纪时,西欧的学术界已经相当繁荣,几乎每个重要的大城市都建立了自己的大学。大学之间的学术交流变得成熟,手抄书籍的制作也成了大学日常活动的一部分,学术书籍的传播在学术圈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博洛尼亚大学是最早形成的大学之一,也是法学研究的领先者。12世纪的文艺复兴中,法学复兴是一个重要的表现,而这一切的起源地就在意大利,原因与意大利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发展密切相关。意大利位于地中海沿岸,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处于东西方贸易的必经之地,商业也比其他西欧地区更加繁荣。因此,为了应对复杂的商业活动,意大利必须发展出更加灵活有效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比中世纪普遍使用的习惯法更适应城市的需求,使用范围也更广。由于意大利地区新兴的政治体制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学迅速成为了当地的热门学科。另一所著名的意大利大学——萨勒诺大学,则以医学研究而闻名。事实上,从中世纪初期开始,萨勒诺所在的意大利南部地区便传承着医学知识。尽管保存的医学著作不多,但这里依然是为数不多的保存希腊医学著作的地方。 进入11到12世纪时,萨勒诺大学的医学声誉逐渐建立。尽管如此,当时的医学教育依旧存在很大的缺陷。学生并没有通过解剖等实验或临床实践来学习医学,而是仅仅依赖书本进行逐字逐句的学习和理解。正因为如此,医学的发展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进展缓慢,远远落后于其他学科。巴黎大学则在神学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它的前身可能是巴黎的主教座堂学校,在那时并不是特别出众的教育机构。直到12世纪末,巴黎大学才真正形成。巴黎大学出现之前,当地的修道院就以神学研究和圣经注释为主要特色,形成了浓厚的神学研究氛围。这些出色的学术成果为巴黎大学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巴黎大学在师生关系上与其他大学有所不同,教师的地位远高于学生,这也可能是受主教座堂学校传统的影响。 到13世纪,巴黎大学的学术影响力不仅提升了自身的地位,还推动了其他大学的建立。牛津大学的建立与巴黎大学有着密切的联系。12世纪,英格兰各地的初级学校和主教座堂学校都在蓬勃发展。根据拉斯达尔的观点,1167年,巴黎大学的一些师生来到牛津并定居下来,最终使得牛津的教育机构发展成了大学。牛津大学的组织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模仿了巴黎大学。但艾伦·B·科班则认为,牛津大学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学者们的陆续迁入,逐步补充了师资力量。例如,1192年,北安普敦的一批学者迁往牛津,这是牛津大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到12世纪末,牛津大学已经成为英格兰最顶尖的学术机构之一。与巴黎大学类似,牛津大学的神学研究也取得了显著成就。在中世纪盛期,神学发展到了顶峰,进入了经院哲学时代,基督教思想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相融合,成为学术界的主流理论。 随着大学的兴起,产生了一个新的阅读阶层,阅读的需求也随之增加。学者、教师、学生以及各种工匠共同构成了活跃的书籍流通体系。这个新的阶层中,教师和学生占据了主体地位。随着大学成员数量的增加,书籍也逐渐从一种神圣的物品,变成了更加日常的工具。手抄书籍的使用变得频繁,书籍成为传递知识的重要载体。书籍的价值在于它的阅读功能,而非其外在的装饰。随着书籍的普及,手抄书籍的世俗化进程逐渐加快,书籍的传播不再局限于修道院,而是逐渐进入到更广泛的学术圈。大学里,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非常活跃,外国学生也不断涌入,这促进了西欧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多所大学进行学习,而大学里也常常会有来自不同国家的学生,按国籍形成不同的学生团体。 如此多的留学生在同一所大学里学习,体现了中世纪拉丁语作为通用语言的广泛使用。虽然不同的学生团体之间可能会产生矛盾,但最大的问题还是大学生和当地市民之间的冲突。无论是本国学生还是外国学生,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当地市民截然不同,往往成为社会冲突的源头。大学的兴起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学生人数的增多为当地带来了商业机会,但学生们的醉酒、打闹等行为却成为了麻烦的根源。学生和市民之间的关系复杂,容易引发冲突。在大学初期,许多大学与城市之间甚至存在对立情绪。1209年,牛津大学的学生与牛津市民爆发了严重冲突,部分教师和学生因此迁往剑桥,后来剑桥大学逐渐形成。 大学中不仅有教师和学生,还有许多辅助人员,如教师和学生的仆人、校长的秘书、执杖员等大学官员,还有大学聘请的外部成员,包括从事书籍制作和销售的书商。这些辅助人员虽然人数不多,却为大学的运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服务。大学的管理通常很严格,大学成员服从校长的领导,理论上不受城市法庭的管辖。大学书商作为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事书籍制作和销售,具有官方身份。他们不仅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书籍,还涉及羊皮纸等文具的买卖。书商的身份非常特殊,他们是大学成员,享有独特的大学特权,并且必须履行大学的规定。大学书商的拉丁文名stationarius在英文中与stationer(文具商)相关,表示在固定地点销售书籍的人。这些书商的主要工作是制作和销售手抄书籍,同时也出售其他文具,如羊皮纸等。书商还可能兼任其他工作,如抄写员、羊皮纸商和书籍装订工等。大学书商的工作与现代印刷商和出版商类似,他们不仅参与书籍的抄写,还负责装订、销售等业务。12世纪,牛津大学已成为手抄书籍的主要生产地之一,尽管那时关于书商的资料很少,但我们可以从一些契约中看出,书商的身份和工作内容逐渐被记载下来。13世纪末期,随着大学书商的逐步规范化,巴黎大学等也出台了一些文件,开始对书商、书籍价格和羊皮纸价格等进行正式规定,管理手抄书籍的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