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月20日下午,周恩来一行乘坐的专列缓缓抵达莫斯科雅罗斯拉夫火车站。苏联部长会议主席米高扬、外交部部长维辛斯基、苏联驻华大使罗申等早已等候在站台,举行了一场庄重的欢迎仪式。
在欢迎仪式上,周恩来发表了一段简洁而有力的致辞:“亲爱的苏联同志和朋友:我此次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之命,来到莫斯科,参与巩固中苏两大国邦交的会商。我深感这份使命无比光荣。苏联政府一直以来对中国人民所表达的各种友好情谊,源于列宁、斯大林拥护并援助世界上一切被压迫人民解放斗争的一贯政策。如今,在中国人民伟大的革命战争取得胜利之际,中苏两大国家进一步增进友谊与团结,无疑将对世界和远东的和平进步事业产生重大意义。 ”
此前,周恩来抵达苏联斯维尔德洛夫斯克时,与毛泽东通了电话。毛泽东在电话中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活动、期望以及将要签订的条约内容,并认真征求了周恩来的意见。周恩来心中有了清晰的思路,所以一到莫斯科,便迅速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当中。
1月22日晚,中苏就签订新的条约和协定问题正式开启谈判。中国方面参与谈判的有毛泽东、周恩来、李富春、王稼祥、陈伯达等;苏联方面则有斯大林、莫洛托夫、米高扬、维辛斯基、罗申等。
斯大林率先表态:“经过深思熟虑,过去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已不再适应当前形势,毕竟该条约是在反抗日本帝国主义战争时期签订的,如今这种情况已成为历史,所以必须另行签订新约,也就是友好合作条约。 ”
毛泽东回应道:“中苏两国的合作关系应当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条约的形式予以固定。条约内容应聚焦于密切两国在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合作,以此共同防范日本帝国主义的卷土重来,以及日本或其他国家的侵略行径。 ”
斯大林对毛泽东的观点表示赞同,补充道:“为实现这一目标,两国需在政治、外交、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 ”
斯大林和毛泽东共同确定了新的中苏友好条约的原则精神,随后,具体的商谈工作交由周恩来、李富春、王稼祥与米高扬、维辛斯基、罗申负责推进。
2月8日,周恩来亲笔起草了一份近3000字的电报,发往国内给刘少奇并中共中央政治局,全面且概括性地汇报了中苏之间的具体谈判过程。这份新近由文献档案权威部门披露的电报,全文如下:
在此谈判经过,简报如下:
(一)恩来到后,1月22日斯大林同志约集谈话。毛主席说明在新情况下中苏两国的合作关系应在条约上固定下来。条约的内容应是密切两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的合作,以共同制止日帝之再起及日本或与日本相勾结的其他国家之重新侵略。斯大林同意这一意见,并说明现有两类问题要解决:第一类为条约问题,即同盟条约问题、中长路旅大问题、贸易及贸易协定问题、借款问题、民航合作问题等;第二类为个别请求问题,如军事问题、空运团问题等等。当谈第一类问题时,斯大林对中苏条约应该是一个新的条约的意见肯定下来,并对雅尔塔协定问题说可以不必管它。对旅顺口问题,斯大林提出两个办法,一个是确定归还,对日和约缔结后撤兵;一个是现在撤兵,但过去的条约形式暂不变更。毛主席同意前一个办法。提到大连,斯说可由中国自己处理。关于中长路,我们因原无变更中苏共同经营之意,故当日只提出缩短年限,改变资本比例(五十一对四十九)及由中国同志任局长等三项意见,苏联同志同意缩短年限,但不同意改变资本比例,仍主张资本各半(五十对五十),并另提双方代表人员改为按期轮换制,举例如第一期局长为苏人,副局长为华人,第二期则改为局长华人,副局长苏人。关于贸易问题,毛主席说明我们所准备的出入口货单并不十分准确,因此,与贸易有关的问题只能作大概的规定。关于借款问题,因须从今年一月算起,我们问可否缩短成四年,斯答很困难。关于第一类问题大致谈定后,即决定中苏双方由米高扬、维辛斯基与周恩来进行具体会谈,后在会谈时苏方加入葛罗米柯、罗申,我方加入王稼祥、李富春。关于第二类问题,军事及空运团,当商定先由刘亚楼与布尔加宁研究材料,其他各项则另订商谈程序。
(二)从23日起,在毛主席指导下,便先谈条约及各项协定。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我们起草的,第一次电告即为该草案。苏方对该草案无原则修改,除文字修改外,较重要的是第二条改为从积极方面规定争取尽速缔结和约,第三条加上不参加反对对方的任何行动或措施,原第五、第六条合为一条。故对此条约无任何争论,即作定案,已见第二次电告。
(三)关于中长路及旅大协定,我们在第二次会谈时三个新的重要意见:第一个是中长路已经过六次波折,照目前情况看,苏联可以不要了,这对中苏两国的团结会更加有利。斯大林同志对此意见,当在联共政治局会议上表示中长路可以归还中国,在缔结对日和约后实行。第二个是如果对日和约三年尚不能缔结,应规定届时将旅顺口及中长路归还中国,斯表示同意。第三个是大连现时为苏联代管或租用的产业由中国政府接收,斯也表示同意。谈后,即由我们担任起草协定。
毛主席在第一次谈话时即已说定中长、旅、大三个问题写在一个协定中,我们原提案乃在第一条将苏联表示放弃旅顺口为海军根据地的权利及对于大连和中长路的权益并交还中国写成协定主文。后来苏方修改文如2月5日电告者,将远东形势起了根本变化的事实及从新处理中长路旅大诸问题的可能性写上,然后分条规定对三个问题的解决办法。对中长路是说至迟三年无偿移交权利财产,对旅顺口说是至迟三年苏军自该地区撤退,并有偿移交上述地区设备,对大连港则俟和约缔结后处理,而大连产业今年即由中国政府接收。在协定外交有议定书,第一项原为无时间条件苏军得在绥满间运兵及运军需品,后改为如在远东发生战争威胁时始得实行,其他两项是有时间性的。我方对苏联修正案及其议定书已表示同意,国内在同意后亦应本条约原文解释和宣传。
(四)关于贷款协定,草案为苏方提出,我无原则修改,只在解释年利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时,苏方坚持用2月5日电告的文句,使新民主国家认识苏联何以减少一倍的利息优待中国。贷款协定的议定书,苏方原提出中国将战略原料四种(钨、锡、锑、铅)的剩余,只卖给苏联。后我提除铅外凡剩余均由苏联收买,苏联乃改为规定十四年中卖给苏联的数目,最后苏联同意我们的提案,将铅去掉,并减少锡头四年、锑全十四年的供给数字,生产如增加,当可增订出口。因此,北京陈、薄来电修改的数字便未再提出。本年内贷款只能支付6000万美元,已购飞机(340架)、汽车、降落伞、钢轨(43 089吨)、高射炮、炮弹、汽油及空军各种器材共值4000万元美金。
(五)除上述条约协定及议定书外,更考虑到宣布1945年的条约协定失效的办法,乃决定采用两外长换文的办法,亦为我方起草,苏方无修改通过,已见2月5日电告。
(六)关于贸易协定,我们原拟签订商约,后经毛主席考虑商约条件尚未成熟,乃改提贸易协定,由我方起草与目前中苏贸易有关的十项条文并附两附件及五个附表的出入口货单,现方在商谈中。我们力争议好原则,只留审查出入口货单的工作给后走的同志,并由叶季壮留此签约。季壮来此即病痔,且将开刀,现由富春主持贸易谈判。富春走后,将留沈鸿、张化东、吕东等在季壮领导下续谈。我们所提出入口货单均近两亿美元,出口货价,苏方认为较高,特别大豆每吨相差26美元,入口货单恐有许多工业设备今年很难交货,尤其是农业种子工具今年有误季可能。新疆贸易额出口1000万,入口1000余万,均列入总贸易单内,不单独举行贸易谈判。
(七)关于民航协定,苏方曾两次起草,现将其草案电告,我们意见另附。如可能,当由刘亚楼在此签字。
(八)关于经济合作,除民航外,尚拟由赛福鼎、邓力群与苏方先进行初步接触,然后回迪化正式谈判石油及矿产两项合作,谈定后送中央批准并在北京签字。关于地方通商,斯大林同志极力主张由中央过问,故此次并无地方单独协定。经济合作原则大致定为资本各半,双方代表所负职位按期轮换,时间长短视产业性质分别规定。苏联对经济合作颇感兴趣,大连产业归还后,某些产业如航渡、港口工事仍将实行合作。
(九)第二类个别问题另电续告。
仔细研读周恩来的这份电报,其中蕴含着诸多值得深入探究的内容。实际上,中苏之间的谈判并非一帆风顺,充满了社会主义大家庭兄弟般的和谐氛围,而是也存在着尖锐的分歧与紧张的对峙局面。这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中长路、旅顺和大连等问题的处理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中长路是“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相连的统称。1896年,清朝政府的李鸿章在《中俄同盟密约》中,将该路的修筑权拱手让给俄国,由俄国人负责修建。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日本人从俄国人手中夺走了“南满铁路”。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中国的“九一八”事变后的1935年,苏联又把“中东铁路”卖给了日本。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苏联与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签订协定,规定苏联对中长路享有“共同所有,共同经营”的权利。然而,这一协定本就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苏联理应将中长路归还给中国。
基于此,在谈判中,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明确要求苏联把中长路交回中国。但苏联方面却以种种理由加以拒绝,他们声称,中长路是苏联驻军旅顺口的交通命脉,同时也是苏联通向海参崴和滨海地区的重要通道。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不能接受,并强烈要求苏方召开联共政治局会议来讨论解决这一问题。在中方的坚持下,苏联方面被迫同意将中长路交还中国,但又提出一个条件,即归还时间要等到中苏两国与日本缔结对日和约之后。
毛泽东、周恩来等认为,对日和约签订的时间难以预估,应该明确规定一个归还中长路的具体年限。于是提出:归还日期最晚不能迟于1952年末,归还前由中苏双方共同经营。同时,从体现中国对中长路的主权原则出发,要求中长路在过渡期内共同经营的股额中方占51%,苏方占49%,并且中长路局长由中方人士担任,苏方人士出任副局长。苏联方面找不到合理的推脱借口,被迫同意按照中国方面提出的年限,将中长路的一切权利及附属该路的全部财产无偿移交给中国政府。但在双方所占股额问题上,他们仍不断讨价还价,称中国方面提出的股额比例不平等,会对苏联与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合作产生影响,因为苏联与这些国家合作时的股额都是各占一半。所以,他们提出中苏双方的股额也应各占一半,并且铁路的正副局长应当采取定期轮换制。中国政府考虑到苏联已答应定期归还中长路,最终同意了苏联方面的这一要求。
在解决苏联从旅顺口撤出其驻军的问题上,斯大林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维持1945年中苏同盟条约的形式,实际上撤兵;二是实际上暂时维持现状,采用一个新的形式。毛泽东、周恩来的考量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海军尚处于初创阶段,苏军晚一点撤离对中国的国防安全更为有利。但必须在协定上明确规定苏联撤兵的期限,以便中国日后收回旅顺口有法可依。如果维持原来协定的形式,苏军即便撤离,日后仍有可能随时进驻,这对中国的主权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此,毛泽东、周恩来同意了斯大林的第二个方案。此时,剩下的主要分歧就在于苏联方面撤军的具体期限。苏联方面提出,苏军从旅顺口撤出要等到缔结对日和约之后;中国方面则坚持要求规定一个具体年限。经过反复磋商,最终根据中国政府的意见,与交还中长路的期限一致,最迟不晚于1952年末,苏联将撤回其在旅顺口的驻军,并将该地区的设备移交给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则偿付苏联政府自1945年起对这些设备的恢复与建设费用。
在解决大连港的问题上,苏联一开始提出:大连原是在雅尔塔会议上被美国、英国定为自由港的,这涉及到与美国、英国的关系,主张大连问题在缔结对日和约后再作处理。周恩来等则提出:大连的行政管理权必须完全交回给中国政府,并要求苏联将其在大连临时代管或租用的财产交中国政府接收。在得到苏联方面的上述保证后,中国政府也适当照顾了苏联的诉求。
对上述几个问题的处理结果,虽然并非尽善尽美,但总体而言,经过毛泽东、周恩来等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的协议符合中国人民的愿望和国家利益。1950年3月14日,周恩来在一次讲话中,对苏谈判期间解决中长铁路、旅顺、大连等问题的决策内因作出了如下说明:“中长路是运输旅大驻兵的关键工具。由于美帝扶持日本并不断煽动战争,所以我们不能让苏联立刻撤兵。在中国的海空军尚未强大建立起来之前,我们还需要苏联的武装力量帮助我们驻守旅大,保护港口和沿岸,这在目前已使美帝飞机不敢轻易到东北上空。假如美国一直不签订对日和约,到1952年就归还旅顺和中长路。……这一点大家要清楚,是我们要留着苏联驻兵,并不是苏联不肯退兵,事实上,旅大的行政已完全由我们管理。 ”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起决定性作用的当然是毛泽东,但具体的谈判操作和实施工作主要依靠周恩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等重要文件,都是周恩来亲自执笔,经过字斟句酌精心起草的,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当年参与中苏谈判和《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翻译工作的伍修权后来回忆道:“他(指周恩来)将条约草稿交给代表团和大使馆的同志们,组织发动大家对条约草案进行逐条、逐句、逐字地研究、斟酌和修改,要求人人开动脑筋,贡献力量。他自己更是格外认真和精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推敲,这是他一贯的作风,完全是从国家利益出发,防止出现任何漏洞。周总理说:这个条约不仅要在当下可行,还要经得起未来时间的考验和后人的审视。条约全文的实质性文字虽不到一千字,但是每一个字都是经过反复推敲,每一个同志,特别是总理,都为它付出了艰辛努力。例如,条约草案中有一段原来是:缔约国一方一旦受到第三国的侵略,另一方‘得以’援助。周总理觉得这样的表述不够坚定有力,未能充分体现条约应有的保障作用,经过再三斟酌,将‘得以’二字改为‘即尽全力’给予援助,这就使条约的规定更加明确和有力。 ”
有了周恩来的全力协助,毛泽东的工作负担大幅减轻。他与斯大林要商谈的许多事务都委托周恩来去具体办理。有一次,斯大林从克里姆林宫打电话给毛泽东,询问毛泽东还有哪些考虑、愿望和要求,以及双方还需要开展哪些工作。谈话由师哲在一旁担任翻译。毛泽东回答说:“周恩来今天已进城去了,正在克里姆林宫商谈相关事宜呢。 ”斯大林说:“我想征求你的意见,看看你是否还有什么新的想法或建议。 ”毛泽东回应道:“我没有什么新的意见,一切都由周恩来负责商谈办理。 ”
在与斯大林的接触与会谈中,周恩来始终紧密跟随毛泽东的思路和决策。然而,有时为了打破谈判僵局,缓和紧张气氛,周恩来还需要在毛泽东与斯大林之间巧妙地进行协调。毕竟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被视为“老大哥”,而中国的建设在当时还需要苏联的某些援助和支持。
1月下旬的某一天,斯大林向毛泽东与周恩来发出邀请,前往克里姆林宫进行晤谈。
会谈期间,斯大林对中国在驳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无耻谰言时,与苏联步调不一致的情况提出了指责。此前,中苏双方已达成共识,各自以官方声明的形式予以驳斥。苏联方面以外交部长的名义发表了声明,而毛泽东则指示由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以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的方式,对艾奇逊的谣言进行了严厉批驳。这种方式在我们党内是常用手段,实际上就等同于官方声明。
然而,斯大林对此并不理解,他直言:“按照国际惯例,任何新闻记者都能就各类问题发表个人见解,可这些言论并不代表官方的立场和观点。以个人身份发表声明,毫无实际价值。” 紧接着,他又埋怨道:“这样一来,我们的行动步调就乱套了。大家各自为政,只会削弱我们的力量。我们理应信守承诺,紧密协作,保持一致的行动节奏,如此才能凝聚起更强大的力量。”
这番言论让毛泽东心里很不痛快,他面色铁青,一言不发。
周恩来见状,赶忙在一旁向斯大林作出解释,试图缓解这紧张的局面,可凝重的气氛依旧难以消散。
谈话结束后,斯大林在他的别墅设晚宴款待毛泽东和周恩来。当时担任现场翻译的师哲回忆说:晚宴的氛围冷清又沉闷,全然没有一丝欢快和喜庆的感觉。主席始终沉默不语,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马林科夫、布尔加宁等人由于并未参与之前的会谈,对发生的事情一头雾水,也不敢贸然询问举行宴会的目的以及气氛为何如此沉闷。
为了打破这尴尬的僵局,宴会期间,斯大林起身去摆弄留声机,先是播放音乐,随后又邀请大家跳舞。苏方的主人们纷纷起身步入舞池,而中方的客人只是在一旁静静地观看。后来,主人们强行拉着周恩来和师哲进入舞场。尽管有三四个人轮流劝说毛主席一起跳舞,但都未能成功。这场宴会和舞会不仅没有缓解紧张的气氛,反而让不快之感愈发强烈,大家最终不欢而散。一行人直到半夜才回到住地。
在宴会上,周恩来表现得十分得体。他有说有笑,吃喝正常,甚至还参与歌舞。他的一举一动都与毛泽东的情绪和态度相呼应,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在盲目附和。他坚守自己的意志和立场,言行举止完全符合他的身份和外交礼节,既没有丧失尊严和原则,也没有损害自身形象,更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迟钝、呆板或慌乱。他始终在想方设法、自然而然地调节和缓和紧张气氛,努力营造一个较为轻松活泼、融洽和谐的环境。在那个夜晚,他的努力有时取得了一定效果,有时却未能尽如人意。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周恩来总理在场,当晚沉闷、压抑的气氛必定会更加严重。周恩来总理当之无愧是一位机敏、灵活且极具气魄的外交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