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收入而言,清末时期的刽子手们可谓白领阶层的佼佼者。
设想一下,拥有朝廷的官方身份,享受朝廷俸禄确保生计无忧,外加额外收入,刽子手的经济状况通常极为宽裕,钱财几乎用之不竭。
此非虚言,据大清末代刽子手邓海山所述,其执业年间,所赚钱财数目,连自己亦无法确切统计。
尽管这份职业旱涝保收,却少有人争抢,原因在于它被认为“有损阴德”,故而多数人不愿从事。
刽子手行业中存在不成文的规矩,即“潜规则”,这些规矩虽未明文规定,但却被行业内人员普遍遵循,以确保行刑过程的顺利进行。
刽子手行业门槛虽低,从业者却寥寥。尽管收入颇丰,但古代百姓不轻易涉足,不愿为钱财而违背道义。
究其根本,皆因这份以砍头杀人为主要职责的职业,实乃有违阴德。除非陷入绝境且机缘巧合,否则鲜有人愿意主动涉足此行。
古代刽子手主要有两类来源:一是继承家族传统,自小便熟悉此行而不排斥;二是因个人或家庭困境,难以寻得常规职业,无奈选择成为刽子手。
即便如此,要想成为合格的刽子手,仍需通过“考验”。考验主要归结为两点:
(1)具备出色的心理承受能力,胆量充沛;(2)拥有卓越的手眼协调能力,技术精湛。
缺乏这两项基本技能,刽子手职业的大门将永闭。古代刑罚繁复,刽子手所需掌握的技巧远不止于此一种。
若非犯下十恶不赦之罪,刑罚多为斩首。而对于统治者尤为重视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凌迟极刑。
太平天国运动在晚清影响巨大,失败后,多位首领被俘并遭凌迟处死,其中最著名的为石达开。
无论何种刑罚,熟练掌握均需刻苦训练。以砍头为例,刽子手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过程。
他们挑选人头大小的冬瓜,于其上画线,新手刽子手双手紧握刀,一刀精准斩下,冬瓜沿线均匀分开,多次成功方算合格。
砍完冬瓜后,接着砍香火。刽子手点燃香,双手握刀立于香炉旁,精准一砍,仅断发光处而不伤其余,多次成功即算合格。
凌迟相较于砍头,技术要求更为严苛,执行者需精确计算刀数,并避开犯人动脉,以防其因失血过多而过早死亡。
刽子手在负责凌迟前,先用土豆等练习,后长期在肉铺磨练刀法。经过严格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具体考核过程在此不详述。
正式任职的刽子手,在刑场执行死刑时遵循“防前不防后”的原则。
这行业有“潜规则”:押赴刑场时,犯人前后各站一刽子手。行刑时刻一到,犯人常先注视前方的刽子手,却未料后方的刽子手迅速动手,终结其生命。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生命权,任何关于剥夺他人生命的想法或行为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倡导和平、尊重和包容的价值观,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刽子手在执行任务时,需遵守严格禁忌,这些不成文的规矩关乎职业操守与敬畏之心,确保行动庄严且不失对生命的尊重。
刽子手职业特殊,讲究颇多。在刑场,他们选择从犯人背后动手,既怕犯人看见自己,更因不忍直视犯人那无助的眼神。
行刑结束后,刽子手常绕道返回县衙复命,以防犯人“亡魂”纠缠,途中他们沉默不语,避免与路人交流,且绝不回头张望。
此外,刽子手界有“刀不过百”的规矩,意指杀人超百将遭“断子绝孙”的诅咒,这令众多刽子手心生寒意。
据传,刽子手邓海山打破了“刀不过百”的禁忌,一生斩首近400人,虽赚得盆满钵满,却容貌日衰,最终未能娶妻成家。
晚年时,邓海山饱受病痛折磨,在无尽的痛苦与孤寂中,他度过了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光。
刽子手除遵循“刀不过百”的原则外,从不自行磨刀。影视中他们坐在磨刀石前狂磨刀的场面,纯属虚构,毫无根据。
刽子手们坚称自己非“杀人凶手”,认为真正行凶的是刀。故而,哪怕刀刃已钝,他们也拒绝磨刀,坚持此立场。
磨刀即为刀之辅佐,故磨刀者亦算帮凶。刽子手从不自磨其刀,而专业磨刀人亦拒绝为刽子手磨刀。
最后一项忌讳是不积攒多余钱财,这反映出刽子手收入颇丰。他们除满足日常开销外,或挥霍,或宴请,甚至不惜重金娶妻。
目的是借散财减轻死者怨气,但很多时候即便散财,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为多数人仍不愿沾染这份不祥之气。
刽子手的薪资依情况而定,关于砍一颗头相当于现今多少货币,具体数值难以确定,但无疑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古人常在秋后执行斩刑,故刽子手的忙碌季节多为秋季。清末时,刽子手每次参与行刑,可获4块银元作为报酬。
价格因地区而异,通常在2至4块之间波动。此外,每月还有至少1块大洋的底薪保障。
除正式薪资与提成外,家属还需赠予额外钱财,以求犯人少受苦或保留全尸,此类灰色收入远超其底薪与提成之和。
在非旺季时,若每月裁员一人,加上家属赠送的礼金,每月收入至少可达10个大洋。
当时,1块大洋能买500个包子,足够一户普通家庭半月开销。据此估算,其购买力大约相当于现今的1000元人民币。
因此,刽子手年均薪资可达12万以上。秋季罪犯增多时,每执行一次死刑可获4000元提成,其收入上限远非我能企及。
显然,刽子手属于高收入阶层,其收入稳定不受外界影响,即便换算至现今,其年收入至少可达12万以上。
然而,不得不承认,刽子手亦是饱受孤寂折磨的可悲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