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一位聂大爷,他和老伴育有一儿一女。女儿聂女士结婚后,将户口迁出了村庄。而聂大爷的儿子聂先生、儿媳妇以及孙子小聂与聂大爷住在同一个户口下,共同居住在一座农村的老房子里。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老房子开始进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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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聂大爷一家五口人,每人可以分得60平方米的住房,总共是300平方米的房屋。但因为聂女士早就将户口迁出,所以她无法享受到拆迁房的权益。
据聂大爷所说,他们一共分到了三套房子,其中一套面积超过130平方米,是给自己自住的;一套面积超过80平方米,给了儿子一家居住;剩下的一套面积超过40平方米,聂大爷则赠送给了女儿聂女士。这样,剩下的部分则以现金的形式给了聂先生一家。
当时,由于聂大爷有事临时不能办理拆迁手续,所以委托儿子聂先生代为办理。但聂大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聂先生竟然将所有三套房子都登记在了自己名下。
为了防止聂先生事后反悔,聂大爷还特意让聂先生写下了一份承诺书,承诺那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归聂女士所有的。
然而,聂大爷没有料到的是,当孙子小聂长大后,找不到婚房住。聂先生直接找到聂大爷和聂女士,要求聂女士归还那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聂大爷和聂女士不同意,于是聂先生夫妇和小聂一起提起诉讼,将聂大爷告上了法院。
聂先生夫妇坚持认为女儿结婚后就是“泼出去的水”,根本不在拆迁名单内,所以没有权利获得房屋。
至于聂大爷和聂女士,按照拆迁政策,只有分得12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他们住着面积为130平方米的房子,因此没有权利处置这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房子。
而聂大爷则主张,这座老房子是他自己出资修建的,儿子并没有花一分钱,所以他有权利将一套房子赠送给女儿。而且这些年来,聂大爷对儿子一家经济上是有所奉献的,而对女儿的亏欠相对较少,所以才会将这套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房子赠送给女儿。
而现在被儿子告上法庭,聂大爷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方案是儿子一家搬回来与自己居住,让小聂单独住;第二种方案是自己和老伴搬到80多平方米的房子,让儿子一家住13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聂先生一家都不同意这两个解决方案。
聂先生的妻子与聂大爷、老伴之间存在矛盾无法一起居住;而小聂则认为现在结婚的女生都需要有独立的婚房。
杜叔叔观点:
1. 聂女士嫁出去以后,迁出了户口,并且根据拆迁政策,她没有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利是符合规定的。按照权益分配原则,她没有参与到房屋的拆迁和分配过程中,因此没有权利要求拆迁房屋的归还。
2. 聂大爷是自己财产的主体,他修建老房子并赠送房屋给女儿是他的自由,也是他对女儿的关爱和亲情的表达。女儿结婚后,因为没有房子而需要住房是合理的需求,聂大爷把一套房子赠送给女儿也是合情合理的行为。
何叔叔观点:
1. 按照拆迁政策的原则,根据权益分配,聂大爷只有获得120平米的房子的权利,但现在他却占有了130平米的房子,违背了拆迁政策的原则,不应该享有超过自己权益的住房。
2. 聂女士结婚迁出户口是她个人的选择和行为,她没有参与到拆迁中,但作为聂大爷的女儿,她在亲情和长辈关爱方面也有权利得到照顾。聂大爷把一套房子赠送给女儿是在家庭中的情感和亲情关系上的考虑,应该受到尊重。
法律意见:
从法律角度来看,聂大爷在给女儿赠送房子时没有签订正式的赠与契约,只是通过一份承诺书来表明意愿。根据中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无法通过承诺书来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而且,由于聂大爷并没有随拆迁队伍一同办理手续,他们对拆迁补偿的房屋享有的权益也不直接归自己所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聂大爷并没有实质上的权利要求儿子归还房子。
1. 根据故事描述,聂大爷是一个慈祥的老人,为人坦诚正直,对待儿女都是一片深情。他通过亲身努力建起了一座属于自己一家人的房子。聂大爷为儿子一家经济上提供了一定的帮助,而对女儿并不曾付出太多。聂大爷一直希望给女儿更多的回报,因此在拆迁分房时,他心甘情愿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赠送给女儿。他对女儿充满了无私的父爱。
2. 另一方面,聂先生则是一个稍显自私的人。他利用聂大爷不在场的情况下,将儿子一家五口的名字都登记在了自己名下。这种行为显露出他对财产的占有欲望。对于聂大爷的赠与行为,聂先生并不感恩,反而利用法律手段要求聂女士归还赠与的房子,而且还拒绝与聂大爷一起居住。
3. 故事背景设定在农村的老房子里,周围环绕着一片绿油油的农田。老房子与现代化的城市房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老房子的墙壁斑驳,屋顶上长满了青苔,让人感觉历史的沉淀。而拆迁所带来的补偿房屋则是崭新的现代化住宅,给人一种幸福的感觉。
4. 在故事中,聂大爷和聂女士都坚持认为那套面积为40多平方米的房子是属于聂女士的。他们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将血缘和感情关系放在首位,认为女儿比儿子更亏欠他们,所以才选择将房子赠送给女儿。而聂先生则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觉得这套房子本应该属于自己和孩子,而不是女儿。这两种观点的冲突引发了剧烈的争议。
5. 在解决方案的提出中,聂大爷试图找到一种平衡的方式,希望通过搬家或者重新分配房屋的方式解决问题。但是聂先生一家对这些方案都不满意,坚持要求聂女士归还房子。这样的冲突使得整个家庭关系更加紧张。每个人都固执己见,为自己的利益坚持争斗。
综上所述,聂大爷和聂先生一家之间的争执可以说是一个涉及感情、法律、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产权的归属需要以法律文书为准。在这个故事中,聂大爷并没有签订正式的赠与契约,因此无法通过承诺书来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而拆迁所得的房屋权益也无法直接归属于聂大爷一家。最终,法院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聂大爷和聂先生的争议进行仲裁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