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的侵犯人身自由最新赔偿标准令人瞩目,每日赔偿金额高达 475.52 元。这一标准的明确,彰显了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高度重视与切实保障。它为那些因错误执法等原因而遭受人身自由被侵犯的公民提供了具体的经济补偿依据,让受害者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应有的权益维护。这不仅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更传递出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与守护,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都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475.52元。
据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5月16日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4110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75.52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院自2025年5月19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75.52元计算。
来源:检察日报社
记者:谷芳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