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先锋 | ②日照中院少年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是如何炼成的?
海报新闻记者 林玉花 徐一丹 日照报道
“以前觉得教育孩子就是我自己的事,也没有人可以商量,像是在黑暗中前行。但法官们给予我和孩子的帮助,让我觉得眼前突然有了光亮……”谈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法官,一位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难掩感激之情。
在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胡凤霞看来,对涉少案件的处理,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孩子的前途,甚至关系到一个家庭、乃至几代人的幸福和安宁。法官不能单纯地坐堂问案,必须要综合社会各方力量,对孩子进行全方位、立体的保护。
正是凭借这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少年法庭团队成员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将少年法庭的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可圈可点。
从被表彰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到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在日照,少年法庭成立不到三年的时间,便接连荣获“国字号”荣誉,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成功密码”?
“专”上用力,构筑“三合一”审判新格局
胡凤霞介绍,2021年4月,全市两级法院同步成立了少年法庭,选取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爱心、有担当的法官充实到少审法官队伍中来,同时建立专职人民陪审员、辩护人、心理咨询师“三支辅助队伍”,围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两条主线,构建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新格局。一方面立足本职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另一方面把少审工作的特色机制,融入案件审前、审中、判后全过程。
如何有效预防犯罪,如何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所有少审法官一直在探索的问题。制定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少年审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涉少案件统一标记,档案专门标识,加盖“涉少”印章,全流程闭环管理,为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此外,为了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环境,少年法庭在审判庭中设置了圆桌审判席,让法庭更像“课堂”,消除未成年人的紧张、抵抗情绪,充分发挥庭审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职能。
“暖”上聚力,用心守护“少年的你”
少审工作,始于办案,但却不止于办案。在全面开展涉少案件综合审判工作的同时,少年法庭主动延伸和拓展工作职能,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下足了功夫。
坚持“走出去”,精选30名干警成立“阳光护花”宣讲团,64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2.2万名学生讲授“开学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坚持“请进来”,邀请师生参加法治夏(冬)令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活动,零距离、沉浸式接受法治熏陶。坚持“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邀请中小学师生参与创作《“未”你说法》《我认识一个家长》等普法情景剧,制作“漫说”家庭教育漫画宣传册,创办《青芽》少审特刊等,有效拓展宣教范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作为全省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工作唯一试点中院,日照的少审法官们以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犯罪为主线,创新建立校园欺凌先议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在辖区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将事前预防、先行评议、分类裁决、跟踪帮教相结合,依法引导、处置校园欺凌行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青少年法治宣教室等,形成“家庭需求、司法主导、政府配合、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新”上发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关爱一个人到守护一群人,持续创新是回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最好答案。
少审法官们创新开展“暖心大回访”活动,为十年来刑事案件涉案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建立个人档案,对经受心理创伤的未成年人建立判后跟踪机制,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少审法官进行心理咨询及疏导。在回访、走访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生活困难、学业中止、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及时对接行政部门帮扶解决。会同有关部门签订《关于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构建全市未成年人“司法+N”联合救助体系,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与关怀。
2022年,少审法庭还创新实施“法润少年 斑斓四季”为民办实事项目,2023年延续了这一特色做法,推出“法润少年 岁悦年华”为民办实事项目,形成了独具日照特色的“法润少年和万家”少审家事审判品牌,构建全方位立体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格局,用法治呵护青少年茁壮成长。
以“法”之名,护“未”成长。对少审法官们来说,做好孩子的工作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