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地,一个被称为“小南京”的地方悄然牵出了一起数百万元的假烟案。“小南京”看似普通,却隐藏着不法分子的罪恶勾当。这里成了假烟的制造和销售窝点,大量假烟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市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国家的税收。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最终将这一庞大的假烟产业链一举击破,查获了数百万元的假烟及相关作案工具。此次案件的破获,不仅彰显了警方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和能力,也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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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不明、材料劣质的烟草制品
其生产不受监管
制造成本低、加工环境差
有害物质含量往往超出真烟数十倍
但有人为了挣“快钱”
低价购入假烟后再高价卖出
导致伪劣卷烟流入市场。
这些假烟来自哪里?
10余条来历不明的“小南京”
是如何牵出数百万元假烟案的?
超市里发现假烟“小南京”
2022年6月7日,辽宁省凌源市烟草局在日常烟草市场检查中,发现凌源市某花园小区的一家超市贩卖可疑香烟,执法人员在店内查获来历不明的南京煊赫门香烟10余条。
这些香烟包装精美,一般消费者难以从包装上分辨真假,但是专业工作人员凭着经验还是觉得这批香烟很可能有问题。
随后,检验报告显示,现场查获的南京煊赫门香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于是,凌源市烟草局于同年6月10日将此案移送凌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立案调查。
办案人员发现,这家超市内销售的假烟南京煊赫门(俗称“小南京”)是由一个微信昵称为“妞妞”的男子提供。民警迅速对“妞妞”展开侦查,将凌源籍男子郭甲抓获归案。在郭甲家中及其指认的多家其他超市内,民警还现场查获“小南京”12条。
查到20余家购买假烟的商店
2022年初,郭甲到大连市普兰店区的一家烟酒超市买烟时,超市店员赵河介绍店里有“小南京”出售,每条100元。郭甲对比后发现其他商店的“小南京”每条都卖180元左右,差价很大。
“对方介绍说,这个烟是‘走私烟’(赵河编造的谎言),是从烟厂直接拿出来的烟,这个价格相当于市场价的一半。”郭甲说,他就想倒腾一下这种烟挣点钱。
当办案人员问起其售卖假烟数量及假烟流向时,郭甲称:“我一共购进了南京煊赫门600多条,我自己连抽带送人最多应该不超过50条,送给谁了,我也记不清了,这些烟我走到哪儿卖到哪儿……”
郭甲供述是通过微信收了烟款,有后台记录显示,他曾开车沿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昌县、凌源市,河北省平泉市、承德市、石家庄市这条线路进行销售。
经走访排查,侦查机关最终找到20余家购买了郭甲所售假烟的商店,收集好相关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后,郭甲涉嫌犯罪的数额增加到53530元。
追查上下线多人环节
郭甲曾供述说,其上线是大连市普兰店区的一家烟酒超市。办案人员调查得知,该超市老板叫张红,其销售的伪劣卷烟除了“小南京”外,还有不少其他品牌的伪劣卷烟(因为烟草为专卖品,在烟草销售小圈子里,假烟被称为“小烟”,也被称为“便宜烟”“走私烟”)。
“‘走私烟’就是‘小烟’,后来我们超市的店员赵河抽着这烟,感觉不太对劲儿,我就意识到这是假烟。我是2020年6月开始销售的,经常有顾客来问我们有没有‘小烟’,我感觉这个能挣到钱,这种烟我是从一个叫‘小宝’(绰号,微信名)的人手里购进的。”
张红说:“我让男朋友把这些假烟送到我的各店铺里,由店员进行销售,每个店里只放一两条,其余的都放在店里的车里,有人买时就去车里拿。”
“这些假烟的进价都远低于真品的市场价。假南京煊赫门香烟的购进价格是每条68元,每条售价是85元到100元;假红牡丹的购进价格每条63元,销售价格是每条75元到80元左右;假中华香烟的购进价格是每条85元,销售价格是每条110元至130元。我给‘小宝’烟钱都是给的现金,他不让扫码。”张红说。
根据张红提供的线索,民警对“小宝”展开侦查,随后民警将大连市人冯乙(绰号“小宝”“宝哥”)抓获归案。在其同伙借来的车库和假烟销售地点,民警现场查获假香烟4300余条。
冯乙从他的上线(已另案处理)购入假烟后,他和自己的妻子贾丁以及同伙黄辛等人,利用实际经营的多家店铺,以“小烟”“走私烟”“免税烟”“便宜烟”“渠道烟”的名义进行售卖。
至此,根据凌源市某花园小区超市出现的假“小南京”线索,民警经过一系列的顺藤摸瓜,将郭甲上下线人员冯乙等人抓获归案,到案犯罪嫌疑人前后共计20余人,冯乙等上线人员销售金额近百万元,扣押待销售伪劣卷烟5000余条。由于该案牵涉的人财物较为复杂,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上线销售假烟数量大,涉案金额超200万元,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
从2022年8月起,公安机关对部分涉案店铺店员取保候审,对部分犯罪嫌疑人开始分批次移送至凌源市检察院审查逮捕。
“我没有账本,具体数目我也说不清楚。”“整体销售额记不清了。”“我以为是免税烟不知道是假烟。”“销售了多少记不住了,我不参与……”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多名犯罪嫌疑人对于贩卖假烟的事情三缄其口。但是公安机关查证的各种证据链条完整,不是狡辩一下就能过关的。
2022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凌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冯乙详细交代了他所售香烟的价格。“我这些店销售假烟的价格是,假‘小南京’每条卖到80元至85元,假中华细支每条95元至100元,ESSE(一款进口香烟品牌)每条75元至80元,假红牡丹每条70元至75元。所有品种的假烟,我都是大约每条50元进的,价格有时候也有一些浮动,浮动在上下3元左右。”
冯乙还说,这些香烟正品的正常市场价要高得多,南京炫赫门每条的价格是175元至180元,中华细支每条的价格是460元左右,ESSE每条的价格是150元左右。
经对各店铺假烟销售账本、销售系统后台数据进行审计,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张红销售金额10万余元,贾丁实际经营的2家店铺的销售金额近百万元,冯乙、黄辛为共同犯罪,销售金额达222万余元,违法所得数十万元。
涉及十余种香烟品牌
检察机关认为,冯乙、黄辛等人出售的假烟品牌多达十余种,其中,所售的南京煊赫门、中华、ESSE烟经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所售的牡丹烟经鉴定为伪劣卷烟。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制度。郭甲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规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行为同时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经营罪。依照司法解释,应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2023年4月,凌源市检察院以郭甲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冯乙、张红、赵河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检察机关以黄辛等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追加起诉。
凌源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后,2023年7月作出判决。但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2023年11月,凌源市法院依法立案,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6月公开审理此案。2024年9月,凌源市法院依法对黄辛等9人分别以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作出判决后,黄辛、冯乙等5人不服再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1月13日,朝阳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黄辛、冯乙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95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贾丁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红、赵河等5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相应的罚金。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甲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近60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文丨李至鑫 杨洪光 张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