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宇)1月4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地方标准《智能建造评价标准》已获批发布,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标准由湖北省智能建造产业协作联盟组织编制,是国内首个工程类智能建造评价地方标准。
去年以来,中建三局、中南建筑设计院、中铁大桥局等12家联盟成员单位,对照住建部、湖北省智能建造相关文件要求,先后调研分析了我省67个智能建造项目建设情况。随后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位权威专家充分研讨、反复论证、修改审定,历时4个月最终打造形成实用性、指导性较强的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标准。
该标准明确了智能建造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方法、组织与策划评价、建造过程评价、品质与价值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智能建造评价,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智能建造评价可参照执行。
近年来,我省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的步伐逐步加快。去年10月,武汉被列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
据悉,该标准发布将极大规范我省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建设,从而推动我省建筑业生产方式向工业化、规模化转变,建筑企业向规范化、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向均质化、智能化提升,建筑产品向标准化、优质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