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边,一处违规设置的广告牌格外显眼。那巨大的广告牌突兀地立在道路两旁,与周边的城市景观极不协调,仿佛是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它不仅影响了道路的美观,也对交通视线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存在着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责令其所有者自行拆除这违规的广告牌。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那曾经嚣张的广告牌已不见踪影,道路又恢复了往日的整洁与通畅,周边的环境也重新焕发出和谐的光彩。这一举措彰显了城市管理的力度和对公共安全的重视。
在道路上违规设置广告牌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还可能带来交通安全隐患。近日,福州直属公路中心在S308线森林公园往观景台方向路段,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时,发现公路两侧绿化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违规设置非标广告牌。该批广告牌共107面,不仅侵占公路用地,且支架随意设置,存在倾倒隐患,影响公路安全畅通。
直属公路中心迅速启动“路政+执法+属地”协同机制,联合市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及宦溪镇路长办于当日下午前往事发路段。经查,该批广告牌系沿线某企业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设置。工作人员向企业进行了公路法律法规现场宣贯,告知其行为已违法,并要求企业及时自行拆除广告牌。当日,企业组织人员现场移除广告牌,并同步清理路面残留渣土,该路段全面恢复整洁有序的通行环境。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王艳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