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领域,时常会出现停课等情况。近期,台江法院作出了一项重要判决,对于教育机构因各种原因停课而不赔钱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法院判定,在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应按一定比例为学员退款。这一判决旨在维护学员的合法权益,避免教育机构因自身原因给学员造成经济损失却无需承担责任。它为教育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学员在选择教育机构时更有底气,也促使教育机构更加重视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学员的权益。
近日,台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预付式消费”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8月,刘女士在某艺术教育机构充值12720元,购买了48课时的钢琴培训课程。2024年12月底,该教育机构突然以“资金链断裂”为由停课,此时刘女士尚有19课时未使用,刘女士多次拨打该教育机构电话均无人接听。无奈之下,刘女士到台江法院提起诉讼。
台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充值购买钢琴培训服务,双方之间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实际形成了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刘女士提供其与该艺术教育机构服务人员聊天截图及转账流水等作为证据,陈述其尚余19课时未上,该艺术教育机构未到庭说明其实际提供课程服务的情况,亦未提交证据予以反驳,故依法判决该艺术教育机构按照剩余课时比例向刘女士返还课程费5035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要学会从“事后维权”到“事前防御”的思维转变,做到不仅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能用风险防控知识来武装自己。充值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课程有效期、退费规则、违约责任等,警惕“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管协议或付款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杜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