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简称《通告》),正式实施。《通告》实施一周后,效果如何?22日上午,记者来到限时、限行路段东风路及黄埔大道西进行走访。
根据《通告》,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上午10时,记者在东风路纪念堂附近路段看到,仍有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骑行者以外卖及快递配送工作人员为主。
快递从业员陈先生常年负责东风中路片区的快递配送工作,他表示限行后,对自己的工作带来了一些不便。之前,陈先生在东风路上行驶时,是靠机动车道的右边走,自15日起,他按指引从人行道走。但他在人行道上通行时发现,人行道并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没有实施人车分离,自己也很担心在行驶途中碰撞到行人,所以希望在东风路上能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道。
面对《通告》中的限行措施,负责东风路片区送水的杨师傅感到十分困扰。记者看到,杨师傅的电动送水车上,载着10余桶桶装水。“现在禁行,电动自行车没法走,以后只能步行,但水很重,我用拖车也拖不了多少。”杨师傅无奈地表示,如果电动自行车限行,又必须要向沿途的客户送水,那只能向公司说明情况,申请驾驶小汽车送水。
据了解,《通告》实施后将设置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在此期间以劝导纠正为主。在东风路沿线,记者看到有志愿者在对骑行人员进行劝导。
志愿者江阿姨当天在纪念堂附近对过往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她介绍,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会配合工作,但有部分骑行者并不听劝,“他们一溜烟就快速骑过去了,交警在的时候会好点。”她建议限制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或在骑行者上路前,应进行相关交通安全及驾驶技术的培训。
面对限行,家住黄埔大道,在东风路工作的钟先生很支持限时限行。“虽然我要提前出门绕路,但限行后会比较规范通行。”钟先生希望路面上能多一些通行指引,毕竟导航软件无法判断限行路段。同时,他也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据悉,2024年1月2日起,交警部门将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但在劝导期内,对于强闯“限行路段”或在交警劝导岗附近按规下车推行,推行一段距离又开始在限行路段骑行等不听劝导的行为,交警部门也将依法进行处罚。
《通告》主要内容
一、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二、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三、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四、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一)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三)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
【采访】南方+记者 关喜如意
【摄影】南方+记者 梁钜聪
【作者】 关喜如意;梁钜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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