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瞩目的中国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受贿案一审开庭。据悉,其被控受贿高达 3501 万余元。这一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彰显了国家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王宜林曾在石油领域身居要职,其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庭审过程将对其违法事实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公正裁决。这不仅是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严厉打击,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净化行业环境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2025年2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受贿一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王宜林利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新疆石油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0年,王宜林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0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宜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宜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宜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