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将多一笔钱的工资》
近期,有个好消息传来,大家的工资或将多一笔钱。这可能源于多种积极因素。也许是企业效益大幅提升,为了回报员工的辛勤付出,决定提高薪资待遇,这是对员工价值的进一步认可。又或许是政府出台了新的惠民政策,如工资补贴、税收优惠等,间接地让员工工资得以增加。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这无疑是令人振奋的消息。多出来的这笔钱可以改善生活质量,用于偿还债务、储蓄或者增加日常消费,无论是哪一种用途,都能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更多的经济安全感和幸福感。
春节假期
很多小伙伴
仍需坚守岗位、加班加点
那么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
能拿多少?
该如何计算呢?
此外
最新印发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对职工
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办法
分别进行了调整
两大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会增加吗?
通知指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和新规实施前一样。
所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等不受影响。
通知指出,制度工作时间计算为20.67天/月,而新规修改前,制度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
修改前:年工作时间是2000小时(250天×8小时=2000小时)
修改后:年工作时间是1984小时(248天×8小时=1984小时)
所以,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会产生影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费相比修改前会有所增加!
计算未休年休假
工资报酬
通知指出,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等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另外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其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