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发布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提示》
福州警方为保障市民安全,发布了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提示。其中特别强调,千万勿将点燃的鞭炮丢进下水道。下水道中往往存在着沼气等可燃气体,点燃的鞭炮一旦丢入,极易引发剧烈爆炸。这不仅会对下水道的设施造成严重破坏,更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警方的这一提示旨在提高市民安全意识,确保在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意外事故,让市民在享受节日氛围的同时,保障自身和公共安全。
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引发沼气爆炸,周边车辆受损。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1月31日,福州警方就烟花爆竹燃放、购买、储存等向市民群众发出提示。
据介绍,城市内的污水管道、化粪池内存在沼气。污水井盖或化粪池因长期封闭,沼气无法排解,一旦遇到明火就会爆燃,且产生强大气浪。击碎的井盖以及周边物品飞出,容易给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等火种扔进井里,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后果。福州警方提醒市民群众:
一、购买。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应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和安全警示说明,不购买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产品;不通过微信、电商平台或走街串巷兜售等非正规渠道购买。禁止将烟花爆竹与易燃易爆品混装,请勿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交、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储存。购买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安全地点,请勿靠近明火和电源,请勿和其他易燃物混放;请勿存放于未成年人易拿到的地方,请勿放在阳台等易受潮和被阳光直射的地方;应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家中大量、长时间存放。
三、燃放。认真阅读产品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勿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切勿把明火、鞭炮丢进下水道、沼气池等,避免发生闪爆等意外事故;燃放鞭炮要选择空旷无人场地,严禁在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燃放。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从建筑物内、屋顶、阳台向外抛掷烟花爆竹;明确点火部位,采用香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能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近产品,停止燃放其他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为宜;燃放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泼水灭火处理;春节外出时,应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室内引起燃烧。(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