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与生态环境部门海上联合执法巡航》
近日,海事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携手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巡航行动。多艘执法船艇在广阔的海面上破浪前行。海事部门凭借专业的航海经验与海上监管能力,生态环境部门则以丰富的生态保护知识和监测技术,二者优势互补。他们对海上各类船舶的防污染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细致检查,监测海洋环境质量,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违规倾废等破坏海洋生态的行为。这一联合行动不仅彰显了多部门协同治理海洋环境的决心,也为保护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防线。
近日,福州海事局与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首次海上联合执法巡航活动,在大型综合一体化执法船“海巡06”轮举行。这是福建省内首个在海事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之间建立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沟通机制。
双方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绿色航运发展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搭建海洋生态监测管理、海洋生态协同共治、海洋污染应急指挥、海洋生态法治建设、海洋生态科技创新、党建文化联学共建六大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平台,实现了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海域共治,对提升福州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协议签订后,双方还乘坐“海巡06”轮对闽江口附近水域开展了首次海上联合执法巡航活动。(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康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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