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再次预拨4.9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当下,这笔资金如同及时雨。它将为受灾地区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无论是用于救助受灾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物、临时住所等,还是帮助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工作,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视,以及在保障民生、助力灾区恢复重建方面的积极态度,让灾区民众感受到来自国家的坚实后盾力量。
6月2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9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9省(区)做好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支持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财政部要求有关省(区)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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