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每村将再补助乡村振兴资金20万元,总金额近亿元。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润泽广大乡村。这20万元对于各个村庄意义非凡,它将成为乡村发展的有力助推器。可用于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如修缮道路、优化水利设施等;能助力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让乡村有更强的经济造血能力;还能投入到乡村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之中,全方位推动乡村向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目标大步迈进。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40万元,支持各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根据相关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对象的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为每村50万元,其中《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1号)已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村30万元,此次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村20万元。
以下是资金安排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