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16条举措为民营经济护航》
省高院出台的16条举措犹如一阵春风,为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这16条举措从多方面构建起全面的保障体系。在司法审判环节,确保民营企业在诉讼中得到公平公正对待,无论是合同纠纷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它提高审判效率,减少企业诉讼成本与时间的消耗。在营商环境优化上,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同时,通过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不断调整完善这16条举措,坚定地为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服务保障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的若干举措》,从16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依法审理涉民营经济生态环境案件,保护新型绿色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新惠企纾困司法举措,助力民营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公正高效兑现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慎规范对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适用信用惩戒措施,严禁超标查封,依法“活封”“活扣”经营性资产。清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帮助企业及时回笼资金。
完善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高效推进破产重整工作,规范完善民营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
此外,全省法院系统还将凝聚合力,纵深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民营企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模式。加强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运用全省贸促系统的调解平台等开展纠纷委派、委托调解工作。(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龚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