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中成绩斐然,有6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此殊荣。这一成果彰显出福建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卓越努力。这些模范集体涵盖各个领域,他们积极构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平台,推动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7名个人也是来自不同战线,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少数民族同胞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的事迹如同璀璨星光,在福建的民族团结进步画卷上闪耀,也为全国的民族团结提供了积极的福建范例。
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表彰了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福建6个集体和7名个人荣获全国表彰。在党和国家历史上,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这一表彰。
受表彰集体:
福建省平潭县海坛街道上楼村村民委员会;
陈嘉庚纪念馆;
福建省公安厅第一总队;
福州大学刘敏榕工作室;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福建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受表彰个人:
中共福建省连江县小沧畲族乡委员会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一级主任科员兰万棋;
福建省三明市列东中学副校长杜成露;
福建省上杭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邱年春;
福建省莆田第一中学新疆部主任陈倩倩;
福建省晋江荣恒鞋服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策荣;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州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谈张德;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猴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美凤。
(记者 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