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方案培育供应链链主企业》
福州积极出台方案培育供应链链主企业,这一举措有着深远意义。该方案旨在挖掘和扶持本地有潜力的企业,通过一系列政策红利与资源倾斜。在资金支持方面,给予链主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技术研发、扩大生产规模等。同时,在资源整合上,推动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深度协同,构建高效稳定的供应链体系。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福州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占据更有利地位,还将吸引更多相关产业资源汇聚福州,推动福州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城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日前,市政府印发《福州市培育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提出至2026年,力争重点培育链主企业达18家,链主企业年产值(营收)总额达3000亿元,百亿供应链企业(集团)超20家。
《方案》提出,福州将坚持“产业为基、供应链服务强基赋能”,立足福州优势产业及供应链软硬件基础设施现状,发挥好生产性服务业的牵引作用,持续优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服务配套,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搭建产业链协同发展路径,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结合龙头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工作,培育一批与产业发展相配套,具备较强资源配置能力的供应链链主企业,打造产业链集聚高地和区域品牌,促进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发展协同化、高端化、全球化,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福州市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本地企业发展。
《方案》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着力夯实产业链发展基础: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探索建设农村电商产业园;支持制造业核心企业不断向价值链中高端跃进;发挥国企供应链引领作用,增强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着力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模式:推动供应链服务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物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着力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打造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
着力释放产业链政策激励效能:用足用好现有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有关资金;扩展市级平台认定范围;给予链主企业续租国有房产相关优惠。
着力锻造产业链发展引擎:开展供应链大项目招商竞赛;推进福州现代物流城项目建设;抢抓中印尼“两国双园”发展机遇,支持龙头企业拓展国际供应链业务。
着力打造产业链集聚高地:持续建设供应链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园区购销供应链规模,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曾庆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