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投用首批5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
近日,令人振奋的消息传来,首批5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长乐投用。这一举措为长乐的居民和游客带来极大的便利。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分布在长乐的多个重要地点,虽然具体地点未完全详尽列出,但预计会涵盖诸如繁华的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以及大型居民区附近等人群密集、出行需求旺盛的区域。它们的投用不仅丰富了当地的出行方式,还倡导了绿色环保的出行理念,人们可以轻松扫码,便捷骑行,畅享城市美景的同时,也为缓解交通压力和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近日,首批50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滨海新城福州地铁6号线万寿站正式投用。
一辆辆崭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摆放得整整齐齐,市民(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只需拿出手机扫一扫车上的二维码,根据提示操作,正确佩戴头盔,即可骑行上路。
记者了解到,此次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安装了若干个电子围栏,能够连接车辆上的蓝牙,将感应信息传输至共享电动自行车智慧监管平台,以便系统可以更精准地判断停车位置、控制停车范围。
只有当共享电动自行车进入到蓝牙感应区域,用户方可结束订单,有助于让用户养成规范停车的好习惯。
6月以来,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福州新区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管理局、区交通局、资规局、交警大队及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企业等单位,围绕福州地铁6号线出站口医院、学校、住宅小区、公司企业、公园广场、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科学合理设置点位,初步选取86个共享电动车停放点位,目前点位划线工作已全部完成。
“长乐区将在滨海核心区、漳港街道、江田镇等区域分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并开展为期半年的共享电单车试点,美团、哈啰、青桔三家企业共同参与,投放总量控制在2100辆。”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收费标准分别为:哈啰前15分钟3元,后面每15分钟1元;美团前20分钟3元,后面每10分钟1元;青桔前15分钟2.5元,后面是每10分钟1元。
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不是“一家事”,唯有共建才能共享。在此,相关部门呼吁,市民在享受共享电动自行车便利的同时,应该规范地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维护绿色出行秩序,做到文明用车、文明骑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记者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