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小刘遭遇烦心事——他碍于亲友情面,无偿挂名担任公司监事,未参与经营、未领取报酬,却因公司经营异常深陷身份解绑困境。近日,台江法院审结这起挂名监事登记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支持当事人小刘涤除监事身份的诉求。
据悉,2022年6月,小刘受亲友、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老郑的请托,答应挂名担任公司监事。任职期间,小刘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保;他从未参与公司监事会议、签署履职文件,未领取任何薪酬,不享有、不履行监事权责,仅为名义上的挂名人员。
2024年12月,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小刘察觉潜在风险后,多次向公司提出辞职,并邮寄《监事变更登记催告函》,要求解除监事身份。但因公司陷入停摆状态,股东会长期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内部解绑途径彻底受阻,小刘无奈诉至法院。
台江法院审理查明,小刘并非公司股东、员工,与公司无实质利益关联,属于典型的挂名监事,且已穷尽公司内部救济途径,公司自治层面已无法完成监事变更登记。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公司配合小刘办理监事涤除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官表示,挂名行为看似无害,实则隐患重重:一是退出难度大,公司经营异常后,挂名人员无法通过内部决议解绑,只能耗时耗力诉诸司法;二是民事风险高,即便为挂名任职,也可能因怠于履职被追责,维权举证难度较大;三是信用影响广,公司失信、违法经营时,挂名人员可能被牵连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个人信誉和生活受限。
法官提醒市民,切勿因人情、小利随意出借身份挂名任职。(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燕娜 黄晓瑜)
上一篇:福州机场暑运客流量创新高
下一篇:仓山区“金秋助学”发放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