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山东滕州上善公园,一男子二度勇救轻生女子,不幸离世。
图一,女子被从湖中救起(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乍一看,并没什么。不过是一场狗血的舍身救人的戏码。然而,事情却并没有这么简单。
女子轻生,第一回跳湖被男子救起,继而再次寻死,救人男子却没那么幸运,再也没能从湖里上来。
图片二,救人男子溺死,被赶来的人员打捞起来(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常言道,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对于再次寻死的人,为何要救呢?
看过电视或者小说的可能都听过这么一件事:寻死的人经历过一次死亡就会害怕死亡的经历,会更珍惜生命。
如果第一次救回来后放弃寻死,尊重生命,我认为救的值得。挽救了一条生命,也挽救了一个人的希望。
但
第二次寻死男子还不管不顾去救,值得么?
有一有二,会不会有三?能救几回?
最终的结果,女子获救了,男子用生命换得女子的清醒,但是男子是否想过一个问题:他的家庭怎么办?父母、妻子还有孩子以后向谁依靠?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男人做出了善举,我觉得足矣。为一个不敬畏生命的人付出生命我觉得并不值当,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