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带薪年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探索“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的短途度假模式,引发舆论关注。据了解,相关部门还在完善文件。
此前,贵州、云南、山西、海南、浙江、安徽、陕西、天津等地也已先后出招。这轮地方新政的共同底色,是把带薪休假从“福利倡导”拉回“法定权利”,并把它作为“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2025年中办、国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已将“保障休息休假权益”列入消费环境改善行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这些年,部分职工的带薪休假“看得见摸不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我国在职职工按工龄人均应享约10天年假,实际只休6.29天,近半数人未完整享受,民企职工更不足4天。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则显示,2025年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相当于每周多干一个标准工作日。
带薪休假的落地卡在三层:一是企业端,中小企业怕顶岗成本、怕付300%未休补偿,用“团建抵年假”“事假充年假”“累计工龄改成本单位工龄”等政策规避,这是因为中小企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劳动力成本高,而且企业违法成本较低;二是职工端,“领导不休我不好意思休”“怕影响考核晋升”,超60%未休假者是主动或被迫放弃;三是执行端,此前为了发展经济,部分地方政府对落实带薪休假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劳动监察难进小微企业,纸面权利缺乏牙齿。
国家破题的思路是很清楚的。先把“带薪”底线焊死,再给“错峰”留弹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修改方向应该增强刚性,即明确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含跨单位工龄(天津已率先在文件里堵这个漏洞)、未休假300%报酬落地、违法企业纳入信用档案。同时把年假与周末、小长假、中小学春秋假拼接,缓解“孩子放假家长不能休”的错位,让服务消费从“黄金周井喷”走向“全年均衡”。
地方则分三类细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抓“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台账备案+职代会审议”,用领导带头破“不敢休”;一般企业抓集体协商、AB岗互补、分批轮休,把休假挪到订单淡季;文旅交通商超等不间断行业抓节后错峰、远程值守,比如山西对安全应急岗、海南对育儿家庭均有专项安排。
要紧的是别矫枉过正。一方面,不能把“促消费”当成“强制休”。休假权主体是职工,若地方政府为凑客流搞“按比例摊派休假”,既侵犯自主权也干扰企业排产。河南上述通知强调“结合生产经营优化流程、杜绝层层加码”,正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不能把成本全压给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民企。可借鉴多地探索的“以奖代补”:对休假落实好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社保缓减、评优加分;对确因生产周期难休的,允许结转或真金白银支付补偿,而非只发空头通知。还要防止“2.5天弹性离岗”在缺乏补班规则时变成无薪减薪,弹性必须建立在依法带薪之上。
制造业按订单周期、服务业按客流曲线、机关按年度计划、灵活就业者按平台接单节奏,分别设计休假包;将劳务派遣、临时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体纳入,别只让“在编的人”休得热闹;把未休假报酬支付率、职工满意度纳入地方督查,而非只看发了几个文件。当职工敢休、能休、休得起,连续可预期的3—7天闲暇自然流向周边游、民宿、研学、银发康养,这才是“有时间消费”拉动内需的真实传导链。
总之,带薪休假首先是一项权利,其次才是提振消费的抓手。把权利落实,消费才会水到渠成。如果把消费当唯一目标,权利就容易变成新一轮形式主义。领导干部带头休,不是作秀,是拆掉“不敢休”的那堵墙;错峰轮休,不是少休,是在单位转得动和人有完整休息之间在时间上的重新组合。做到这两点,纸面上的10天,才会变成实实在在带薪休假的10天。
作者:王琪延(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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