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获悉,预计26日8时前,考生可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查询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果。
考生如果未被录取,可于7月26日8时至18时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9日8时至18时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征求志愿同样也有选考科目、体检、单科成绩、外语语种等要求,请考生认真查看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空缺计划的报考条件。
据了解,除福建省属招生院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计划、中美“121”计划等)、涉港澳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招生院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记者 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