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本质是信任,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买卖,更不应沦为弄虚作假攫取利益的犯罪温床
据风芒新闻报道,江西一男子经当地红娘介绍,被带到贵阳闪婚,先后花费30余万元。婚后发现,婚检报告涉嫌造假,妻子隐瞒吸毒、洗钱、坐牢且患有梅毒。受害人哥哥章先生表示,婚恋公司和女方刻意隐瞒真实信息,婚检报告涉嫌作假,维权半年至今未果。
婚姻自由,闪婚本无可非议。此事闹上热搜,争议还在于章先生所称,涉事婚恋公司和女方隐瞒了信息。报道中提到,去年4月女方体检数据“所有东西都是阴性”,而5月初丙肝抗体和梅毒抗体检测却显示阳性。
如若属实,值得追问的是,不到一个月,婚检数据为何就被推翻?是检测失误,还是故意作假,甚至是多方串通?受害方何以维权半年至今未果?
↑风芒新闻视频截图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对“重大疾病”的认定,一般是按传染病防治法中“指定传染病”的规定,梅毒就是其一。
章先生认为把有此类传染病的人介绍到相亲市场,是“危害到生命”。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作假欺瞒,更需彻查涉事公司是否主动参与,责任比例到底如何。一个细节是,章先生称弟弟“是去年被当地红娘带来贵阳这边闪婚”,事发后“也是当地红娘带过来,女方退了一万块钱,公司退了九万块”。
九比一的退款比例,婚介公司当然难辞其咎。女方的诸多信息为何存在失实,婚恋公司基本的资料审核去哪里了?采访中章先生都能提供一份显示女方吸毒、洗钱、坐牢的案底资料,婚介公司若全无所知,恐怕也说不过去。是无核查能力,还是无核实要求,抑或选择性无视,甚至主动参与?
这并非恶意揣测,此类隐瞒前科、病史甚至外债等非正常“闪婚”已非个例。上游新闻曾对“贵阳花果园闪婚骗局”进行调查,有女子上午离婚下午结婚,有新娘婚检梅毒呈阳性,目前多人报案获刑事立案,当地多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官方消息显示,6月3日,多部门在花果园区域开展婚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花果园区域近期涉110警情、网络舆情、12345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婚介机构开展专项排查,累计排查婚介机构76家。
此事中,吸毒、坐牢、患梅毒等重要信息若均存在隐瞒,当地不妨将其纳入整治视野,严查涉事婚恋公司是否牵涉其中,有无存在策划、配合一方制造虚假信息,刻意掩盖病史、案底等行为。
婚姻的本质是信任,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买卖,更不应沦为弄虚作假攫取利益的犯罪温床。若“骗婚”形成了从物色目标、伪造材料到索要高额彩礼的完整灰产链条,其性质已彻底改变,这就不是两口子纠纷的“家事”,而是超出民事纠纷范畴,已涉嫌诈骗犯罪。地方还需进一步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案件协查与信息共享机制,破解跨省取证、追责等执法难题。婚介公司更需落实信息核验责任,完善用户身份、财产、婚姻状况等前置审核制度,从源头上压缩欺诈空间。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