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体教融合,有效解决学校体育专业人才不足问题,拓宽优秀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发展通道,日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联合发布《2026年福建省部分中小学(体校)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方案》。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计划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168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5月21日8:00—2026年5月31日16:00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详见《2026年福建省部分中小学(体校)面向退役运动员专项公开招聘学校教练员岗位汇总表》(文末点击“阅读原文”链接获取)。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按程序选拔到体育系统内优秀运动队,在役期间每月领取运动员体育津贴,现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运动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5.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开发布。请广大报名人员注意识别,因访问其他网站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1日8:00—2026年5月3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或微信小程序“福建招考小助手”,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尽早报名,避免后期因网络拥堵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因不达开考条件取消开考岗位的,该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6月2日9:00-12:00登录报名系统个人页面,自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人员只能改报一次,改报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申诉时间为2026年6月2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6月15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则不具备此次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各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会同招聘单位制定考试方案,并商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考试方案应明确技能测试、面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在福建就业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
(一)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必备的相关运动项目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教能力。设置技能测试最低合格成绩线60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技能测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察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招聘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相关任职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于不能按规定提供考察要求的相关材料或不能按规定配合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体检时间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后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则须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及聘用核准等环节递补参照上述做法。
(六)信息推送
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
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应聘人员应确保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