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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晨的晨雾中,西安市的最高人民法院门前异常安静。街道上几乎无人,只有一位中年男子急匆匆地从街角转向法院大门,他的脚步沉重,每一步都显得格外紧迫。
#深度好文计划#他是朱占平,一名律师,他的脸上写满了焦急和决绝。今天,他的一个案子将有一个关键的转折——他的当事人董伟,一个被判处死刑的普通青年,将在今天上午接受枪决。
此案从一开始就充满争议。董伟因在一次夜总会冲突中致一人死亡而被判死刑。案件复杂,涉及的法律点多且模糊,特别是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定。
董伟一直坚称,那晚他是在自卫中不慎过度行动。尽管朱占平辩护尽力,但一审和二审均以董伟“故意杀人”作出了死刑判决。董伟的生命能否得到挽救?
突发的事件
2001年5月2日晚,在西安市的一家热闹的舞厅内,由于一个突发的冲突,一场悲剧的序幕被揭开。
当晚,董伟与他的女友及她的同事一起前往舞厅,享受一个轻松的夜晚。但是,舞厅中的气氛迅速紧张起来。
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名叫宋阳的男子出现在他们的桌边。宋阳先是无礼地打量着董伟的女友及其同事,随后提出了一个无理的要求——希望其中一名女子陪他玩耍。
董伟坚决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试图保护他的女友和她的同事。这一拒绝似乎触动了宋阳的自尊,他的语气随即变得咄咄逼人。
董伟试图带领女友和同事离开,但宋阳并未就此罢休。他呼朋唤友,很快就有几名男子围了上来,情势一发不可收拾。
在酒精和怒火的双重作用下,宋阳率先动手,向董伟挥拳。董伟在自卫中也还手,随即双方爆发了肢体冲突。其他人试图介入,以期平息争端,但场面仍旧一片混乱。
在混战中,董伟被推倒在地,周围是踢打和叫骂声。他试图爬起来时,不慎摸到了一块脱落的砖块。
在极端的恐慌和防卫心态下,董伟抓起砖块,向攻击他的宋阳头部猛击了两次。血腥的场面令周围的人群瞬间静默,随后爆发出更大的骚动和尖叫声。
宋阳倒地不起,周围人群开始恐慌,有人呼叫了救护车。董伟则被现场的安保人员控制,随即被警方带走。
事后,宋阳被紧急送往医院,但由于颅脑损伤过于严重,经过七天的抢救后仍宣告不治。
法律专家的介入
朱占平律师在接手董伟的案件后,详细研究了案件的所有文件和证据。他注意到董伟在冲突中使用的砖块是在被多人围攻并倒地时偶然发现的。
尽管砖块的使用导致了宋阳的死亡,朱占平认为这是在极端情况下的自卫行为,而非预谋的攻击。
为了支持董伟的案件,朱占平收集了舞厅内的监控视频、目击者的证词以及相关的医学报告。监控录像显示了宋阳与其伙伴首先挑起争端,并对董伟进行了多次肢体攻击。
从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董伟在冲突中是被动防御的一方,他在地上挣扎时,手中偶然抓到了一块砖头。
在法庭上,朱占平向法官详细解释了防卫过当的法律条文,并引用了相关案例来支持他的论点。
他强调,在连续的攻击下,董伟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其使用砖块反击的行为虽然导致了悲剧性的结果,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当被视为自卫的一种延伸,尽管是过当的。
朱占平还指出,虽然法律对防卫过当有着严格的限制,但在董伟的案例中,考虑到他是在多人攻击的情况下作出的反应,这种情况下的防卫行为应当受到一定的理解。
他请求法院考虑到董伟当时处于极端的恐慌和压力之下,其在自卫中使用的手段虽然过激,但并没有超出对自身安全的本能保护。
在庭审中,朱占平请求法庭传唤目击者作证,目击者证实了董伟在被多人围攻和殴打的情况下,处于明显的劣势。
他们描述了董伟是如何试图逃离袭击者,以及如何在无路可退的情况下,被迫用手边唯一能找到的物体进行反击。
此外,朱占平还展示了来自医疗专家的证词,专家解释了董伟受到的攻击可能导致严重甚至致命的伤害,从而证明了董伟当时处于极端危险的环境中。
通过这些证据和论点,朱占平试图说服法官,虽然董伟的行为导致了一个人的死亡,但考虑到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这种行为更多是处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而不应被视为一种冷酷的故意杀人行为。
上诉与法院的再审
2002年4月27日,一份沉重的消息传至朱占平律师的办公室,二审法院决定维持董伟的死刑判决。
这一消息不仅对董伟的家属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朱占平而言,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他深知,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至关重要,必须迅速且精确地行动。
次日清晨,朱占平站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前。尽管心中充满着紧迫感,但门前的值班人员按照常规安全检查程序,没有立即允许他进入。
朱占平解释自己的来意,表明是来为即将执行的死刑案件提交最后的申诉,但由于他未能提前通知或持有相关的紧急入院许可,门卫依然按规章制度执行职责,未能让他顺利通过。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朱占平知道每一分钟都可能影响董伟的命运。他四处寻找可能的解决方案,最终在一位刚刚下车准备进入法院的法官助理手中发现了机会。
朱占平上前询问,并解释了自己迫切的情况。
那位助理虽然无权做出决定,但出于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同意将自己的入场券借给朱占平使用。
得到入门券后,朱占平迅速通过安检,一路小跑进入了法院的大楼。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找到能够对案件产生直接影响的关键人物,即刑事一庭的副庭长李武清。
朱占平事先已经做过调查,了解到李武清不仅在法院内部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也是处理类似案件的专家。
朱占平在一楼找到了李武清的办公室,当门开启时,朱占平立刻介绍自己,并迅速而清晰地概述了董伟案的关键事实和争议焦点。
他详细说明了防卫过当的法律界限问题,并强调了一审和二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误区。
朱占平还提到了他手中带来的新证据和专家意见,这些材料都有可能对案件的判决产生影响。
他恳求李武清能够利用其职权,推动最高院对此案进行复查或至少暂缓执行,以免一个可能的误判影响一条人命。
法院的最终裁决
李武清在接受了朱占平的申诉材料之后,迅速行动起来。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类文件和法律资料,但他毫不犹豫地将董伟的案卷文件放在了最上面。
在紧急情况下,李武清知道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他迅速翻阅着申诉材料,同时拨打电话给最高院院长的办公室。
他简洁明了地向院长的秘书说明了情况,请求立即将他的呈文递交给院长,呈文中详细说明了董伟案件的复杂性及存在的争议点,请求院长批准暂缓执行枪决,以便有更多的时间来彻底审查这一案件。
李武清的声音是坚定而急迫的,他知道这可能是挽救董伟生命的最后机会。
电话挂断后,李武清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拨打电话给负责执行的法官。电话铃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显得尤为突兀。
在电话的另一端,执行法官接起了电话。李武清直接切入正题:“目前是否在执行董伟的案件?”他的语气里充满了紧迫感。
“还没有开始。”执行法官的回答如释重负。李武清立即说:“案子有疑点,需要推迟到下午3点进行复查。”他的命令简洁有力,没有容任何商量的余地。
执行法官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回答说:“了解,我会立即下达暂缓执行的指令。”电话随即挂断,李武清深呼一口气,他知道他已经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情来阻止这场悲剧。
与此同时,朱占平在外面的走廊焦急地等待着。他不断地查看手表,心中充满了焦虑。
每过一分钟,对于董伟来说都可能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别。
当李武清从办公室走出来时,他迅速向朱占平递了一个肯定的眼神。
朱占平看了下时间,显示为10点26分。从李武清告知执行法官暂缓执行的那一刻起,已经过去了两分钟。
距离原定的行刑时间仅剩下四分钟。在这紧要关头,朱占平几乎不敢相信他们真的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李武清在走廊里简单地向朱占平解释了情况,告诉他下一步会怎样进行,以及他们应当如何准备下午的法院复查。
尽管情况依然严峻,但朱占平感到一线希望的存在,感谢李武清的及时决断和行动,这至少为董伟赢得了更多的时间来审视案件的真相。
复审结果依旧死刑
经过四个多月的紧张复核和审查,董伟的案件最终回到了省高院进行终审。
在这期间,朱占平和他的团队不断搜集和整理证据,希望能够为董伟争取到一个更加公正的判决。
他们提交了详尽的法律文件,包括新的目击者证言、法医报告以及关于紧急自卫行为的心理学和法律专家分析。
省高院对案件进行了彻底的审查,重新审理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依据。
法庭重新调取了舞厅的监控录像,听取了舞厅其他在场者的证词,以及再次审查了事发当晚的详细情况。
审判团还特别注意了董伟在冲突中所使用的砖块和他被多人攻击的情境。
尽管朱占平提供了大量关于董伟处于自卫状态的论点和证据,省高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董伟与宋阳的冲突虽然起始于对方的挑衅和攻击,但董伟最终使用砖块反击宋阳头部,造成对方严重颅脑损伤后死亡。
法院指出,虽然宋阳的行为极其不当,但董伟的反击方式超出了必要防卫的限度。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特别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
在所有回顾的证据中,除了董伟自己的供述外,缺乏直接证明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其他证据。
目击者的证词虽然证实了董伟受到了多人攻击,但在关键问题上——即董伟是否有机会避免使用可能致命的力量——证词并不一致。
在审议结束后,法官们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最终作出了裁定,认为一、二审法院在认定董伟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上没有错误,证据确实充分,并且董伟的行为没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形。据此,省高院决定维持原判。
2002年9月5日,按照终审法院的裁定,董伟的死刑得到执行。执行当天,法院安排了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执行过程的顺利进行。在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人员的监督下,董伟被带至指定的执行地点,执行了枪决。
张义学.一场“枪下留人”的搏弈.新西部,2005(1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