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核心摘要】在深圳“鼎益丰”特大涉嫌非法集资案中,众多分公司负责人面临涉嫌严峻刑事风险。本文由张家豪律师在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的困境下,通过资金流向穿透审查,成功打掉“主犯”指控,为当事人争取到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的轻判结果。
最近,深圳“鼎益丰”暴雷的消息在金融圈和法律圈引发了巨大震动。这个号称管理资产超千亿、拥有几十万信徒的商业帝国,最终被定性为非法集资。
“玄学投资”、“禅意理财”....这些听起来荒诞不经的概念,曾让无数投资人趋之若鹜。然而,当大厦将倾,不仅是投资人血本无归,那些身处其中的分公司负责人、团队长,也面临着严峻的刑事风险。
近期,张家豪律师团队代理了一起鼎益丰某地分公司负责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我们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两年半的轻判结果。
今天,我们就来复盘这起案件,聊聊在金融大案的余震中,辩护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01 案情回顾:披着“文化”外衣的资本局
本案的当事人刘辉(化名),是鼎益丰在某市的关键人物之一。
数年前,刘辉接触到了总公司集团,并被其创始人那套宏大的“禅意投资法”深深吸引。随后,刘辉在当地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后续又以某团队的名义开展活动 。
虽然名义上是搞文化传播,组织大家读《道德经》、开茶话会、办年会,但背后的核心逻辑非常简单粗暴——拉人头、搞投资 。
他们对外宣传总公司的股权投资、数字期权等产品,承诺的收益令人咋舌:最低月收益3%,年化收益高达36%,甚至推出了“3年3倍”的夸张回报 。
在这些高息诱惑和“国学”光环的加持下,刘辉的团队在当地迅速扩张。经司法审计,刘辉共计向近100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达3000万元 。
02 辩护难点:近3000万的“数额巨大”
接手案件时,摆在我们面前的情况并不乐观。
更棘手的是,刘辉在当地是所谓的“一把手”。他成立公司、租赁场地、组织宣讲、发展团队,在很多投资人和办案人员眼中,他就是当地的“老板”。如果被认定为主犯,结合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刑期很可能在5年以上,甚至更重。
如何打破“老板”的标签,从巨额的非吸指控中撕开一道口子?这是辩护的核心。
03 辩护策略:不仅看名头,更要看“钱途”
经过对全案卷宗的细致梳理,尤其是对资金流向的穿透式分析,我们确定了“从犯辩护”的核心策略。
第一步:剥离决策权,查明真正的操盘手
虽然刘辉在当地设立了公司,但他的一举一动完全受制于总公司。集团不仅统一制定了所有的理财产品、收益模式、宣传话术,甚至连“禅意投资”这种核心理念都是总公司灌输的。在法庭上,我们指出:刘辉本质上只是总公司在当地的一个“加盟商”或“高级执行者”,而非非法集资活动的犯意发起者或策划者。
第二步:资金流向穿透,揭示“拿提成的销售”真相
这是最核心的罪轻辩点。真正的非法集资“老板”必然对资金池享有实际控制权和支配权。但本案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涉案的近3000万投资款,最终全部流向了总公司或其指定的底层账户。总公司仅按照投资比例给刘辉及分公司发放4%至8%的佣金提成。这些佣金被刘辉用于支付房租、员工工资、日常运营成本及部分股东分红。客观证据表明,刘辉并未截留巨额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其仅是依靠“提成”生存的销售渠道。
第三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我们指导当事人选择了务实的诉讼策略。刘辉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
04 裁判结果:不仅是轻判,更是“罚当其罪”
最终,某人民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定:“刘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涉案金额近3000万的情况下,相比于同类案件动辄五年以上的刑期,这个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极大的空间,也体现了法律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同时,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我认为,让每一个涉案者得到公正、合法的裁决,这就是辩护的价值。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情撰写,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地名均已做技术处理。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