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近年来,涉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关注,渔业法修订如何加强渔业出海安全管理?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回应南都N视频记者提问时称,渔业法修订拟明确渔业船舶应当符合适航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安全通信导航、船位监测、消防、救生、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并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渔业船员,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
黄海华介绍,渔业生产属于高危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渔业法修订草案在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原则基础上,围绕渔业安全生产问题对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规定从事渔业生产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要求渔业船舶应当符合适航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安全通信导航、船位监测、消防、救生、污染防治等设施设备并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渔业船员,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是明确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防范船舶碰撞事故发生。
四是要求渔港所有者、经营者应当加强渔港建设和维护,遵守渔港管理章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应急避险等渔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