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改,福州市安办从近期办理的加油站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行政处罚案例中筛选出3个向社会公布。
比如,今年3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在某加油站检查,发现该站液位仪屏长期处于失灵状态,造成该站油罐罐容、卸油记录、高位报警和溢油报警数值等内容无法实时查看。经查,该站日常未对安全设备液位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无法保证其正常运转。最终,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站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