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建设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队伍,提升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人审核申请入库人员相关资料等程序遴选出60名拟入库人选。
自今日起至10月29日,对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拟入库人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入库人员有意见,请通过daijincn@outlook.com邮箱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2025年10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拟入库人员名单(共60人)